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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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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本报告期及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1-9月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减去1-6月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计算;

3、本报告期及上年同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1-9月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减去1-6月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子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亚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亚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张子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亚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亚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6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子燕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瑞泰新材: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