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ST凯文 公告编号:2024-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24 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凯撒文化为减少应收款的坏账损失,在与供应商开展业务过程中,将资金从公司或子公司经供应商流转至指定客户,相关客户按要求向公司或子公司回款。凯撒文化将收到的回款用以冲销应收款,2021年少提坏账准备。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2021年坏账准备,并由此导致2021年、2022年、202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需做相应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37.33%,主要系本期支付游戏分成、渠道成本及人工成本等相关支出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减少50.00%,系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3、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减少31.45%,主要系本期支付游戏分成、渠道成本等相关支出所致;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及租赁负债较上年末减少27.91%,主要系本期支付房租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35.46%,主要系为投入的渠道成本及制作费摊销增加所致;
2、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0.41%,主要系为系研发人员在公司在研项目与上线项目间进行工作调整所致;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0.86%,主要系利息收入减少及汇兑损益影响所致;
4、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535.21%,主要系理财产品及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15.97%,主要系处置使用权资产所致;
6、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60.45%,主要系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59.61%,主要系支付的游戏渠道成本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464.80%,主要系支付的游戏定制费用、版权金等资本性支出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25.74%,主要系上年存单质押解除的影响。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郑雅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丽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郑雅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丽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ST凯文 公告编号:2024-048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撒文化”)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雅珊女士召集,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 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 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ST凯文 公告编号:2024-049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同时敦促公司管理层持续强化内控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ST凯文 公告编号:2024-051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同时由于2022年期初数据变动相应对 2022 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2、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已披露的定期报告进行更正和内容修订。本次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3、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后的相关财务数据,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3.1 条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撒文化”)于 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编报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要求,对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 2021 年至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专项说明》(致同专字(2024)第442A018881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24 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凯撒文化为减少应收款的坏账损失,在与供应商开展业务过程中,将资金从公司或子公司经供应商流转至指定客户,相关客户按要求向公司或子公司回款。凯撒文化将收到的回款用以冲销应收款,2021年少提坏账准备 15,246,742.47元,虚增利润 15,246,742.47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5.55%。凯撒文化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基于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重要前期会计差错对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因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调整,进而导致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半年度相关应收款及相关损益的调整。同时,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2023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及追溯调整情况说明
(一)前期差错更正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前期差错更正对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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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期差错更正对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
3、前期差错更正对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
4、前期差错更正对2024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二)前期差错更正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前期差错更正对2021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前期差错更正对2022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
3、前期差错更正对2023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
4、前期差错更正对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
三、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 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同时敦促公司管理层持续强化内控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董事会审议。
四、 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五、备案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