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24-035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税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10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张惠忠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6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控股股东提名季忠明先生、张惠忠先生、周锋先生、陈保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提名季忠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题》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张惠忠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题》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周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题》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陈保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题》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14时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其中,议案(2)、议案(3)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36)。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事项前,仍由第九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季忠明,男,197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法律职业资格。曾任张家港市税务(国税)局征管科科长,张家港市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家港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张家港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2839)董事,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688232)董事。
张惠忠,男,1972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曾任苏州天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监事、董事,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现任上海保港基金执行董事,长江国际董事,保税科技仓管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总裁。
周锋,男,197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曾任张家港市江南宾馆总经理助理,金港资产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任金港资产董事、副总经理,张家港保税区张保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
陈保进,男,197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江苏科技大学教师,张家港市教育局科员、科技局副科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外服公司董事长,保税港务董事长,公司董事、副总裁。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路石化交易大厦271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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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过,议案2、议案3已经公司2024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5日、10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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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点: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路石化交易大厦27楼
邮政编码:215634
联系人:常乐庆、陆鑫涛
电话:0512-58327235
传真:0512-58320652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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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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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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