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925 证券简称:苏能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冯兴振以外的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冯兴振因无法正常履职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冯兴振以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冯兴振因无法正常履职无法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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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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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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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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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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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天山矿业补缴2020年企业所得税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矿务(集团)新疆天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山矿业”)自2011年~2019年依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发2011年第9号令)第一类“鼓励类”第三条“煤矿”第二款“120 万吨/年及以上高产高效煤矿(含矿井、露天)、高效选煤厂建设”的规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1年,天山矿业依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三条“煤炭”第十七款“煤矿智能化开采技术及煤矿机器人研发应用”,申报2020年企业所得税。
2024年9月5日,天山矿业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库车市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库车税二所通〔2024〕51号),根据新疆自治区落实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政策联席会议出具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徐州矿务(集团)新疆天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煤炭企业主营业务不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函》,认定天山矿业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不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14年本)》相关要求,要求整改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错误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已计提企业所得税103,892,589.61元并计入2024年当期损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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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石炳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恒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中华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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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石炳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恒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中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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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石炳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恒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中华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25 证券简称: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冯兴振外的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附件《第二号一一煤炭》要求,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此披露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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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审慎使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