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
暨解除质押、冻结及标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ST百利 公告编号:2024-084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
暨解除质押、冻结及标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新海新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被动减持所致,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海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06,105,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4%。本次权益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76,636,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2.23%,占公司总股本的15.63%;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106,105,150,累计被标记股份数量为76,636,000股,累计被冻结及标记股份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4%。
● 新海新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减持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新”)被司法拍卖的40,009,200股股票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相关股份涉及的质押、冻结及标记相应解除,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过户权益变动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新海新持有的公司40,009,200股股票(无限售流通股)于2024年9月25日10时至2024年9月26日10时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根据京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前述股份分别被湖南派勒科技有限公司等竞买人竞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新海新被司法拍卖的40,009,200股股票已于2024年10月28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新海新所持股份变化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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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解除质押、冻结及标记的情况
鉴于新海新所持有的40,009,200股公司股票司法拍卖成交,相关股份涉及的质押、冻结及标记因股份过户已办理了解除质押、冻结及标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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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份解除冻结/标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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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涉及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新海新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被动减持所致,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及解除质押、冻结及标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新海新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减持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百利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百利科技
股票代码:603959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东一路13号金岳医药公司办公楼409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8号院北辰世纪中心A座1532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司法拍卖)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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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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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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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被动减持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存在持有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的可能。若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146,114,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40,009,2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8.16%)于2024年9月25日10时至2024年9月26日10时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并由竞买人湖南派勒科技有限公司、方永中、黄彬、王俊竞得。上述司法拍卖股份于2024年10月28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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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新海新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目前累计质押股份总数为116,645,200股(含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占所持股份总数的79.83%;累计被司法标记及冻结股份总数为146,114,350股(含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占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荣
日期:2024年10月29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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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荣
日期: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