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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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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一、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徐晓军、行长庄颖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缪钰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建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二、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信息及投资者交流情况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投资者交流情况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本行通过现场调研形式接待投资者调研1场次,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四、经营情况分析

在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之际,同时也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时期。本行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战略部署,严格遵循监管部门的指导要求,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效率。

践行普惠金融理念,实现营收利润稳增。2024年1-9月实现了营业收入32.18亿元,同比增长4.8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7亿元,同比增长12.18%。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主动调整资产结构。三季度主动压降政信大额贷款,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截至2024年9月末,本行资产总额2100.62亿元,较年初增长3.70%,总贷款1269.83亿元,较年初增长3.84%,总存款1698.31亿元,较年初增长7.76%。

提升风险管理能力,资产质量保持平稳。截至2024年9月末,本行不良贷款率0.91%,拨备覆盖率为429.56%,资产质量及风险抵补能力保持稳定。

五、补充资料

(一)存贷款按产品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注:贷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存款总额含应计利息。

(二)贷款按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三)贷款分级分类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四)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备注:资产利润率、资本利润率均经年化处理。

(五)资本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六)母公司杠杆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六、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晓军 行长:庄颖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缪钰辰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建忠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晓军 行长:庄颖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缪钰辰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建忠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晓军 行长:庄颖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缪钰辰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建忠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24-041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本行东太湖办公大楼411会议室(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0888号)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3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3人,董事沈志超先生因公务原因委托董事陆颖栋女士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徐晓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在《上海证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于制定《2024-2028年审计工作规划》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修订《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关于修订《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关于修订《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别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2024年三季度经营情况报告》《2024年三季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2024年三季度资产质量分类报告》《2024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24-042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本行东太湖办公大楼401会议室(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0888号)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9名,实际到会监事9名。会议由监事长孙开年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意见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本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账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提出本项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情况监督评价报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修订《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修订《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关于修订《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别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会议还听取了《2024年三季度经营情况报告》《2024年三季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2024年9月末监事关联关系情况报告》《2024年三季度资产质量分类报告》《2024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董事会和经营层数据治理职责履行评价报告》等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