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4-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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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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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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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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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442,3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7%,位居公司当期全体股东持股数量排名第五名,根据现行披露规则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相应调整,由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9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7月5日起生效。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442,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7%,最高成交价为7.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4,170,198.5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具体内容分别见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25日、2024年8月2日、2024年9月3日、2024年10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美国诉讼案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收到由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美国特拉华联邦地方法院民事诉讼传票及关于专利 侵权的起诉状。公司全力做好应诉事宜,2024年2月,公司收到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法官批准的《规定最终判决》,该判决书作出了公司被控工艺和产品未直接或间接侵犯9745258号、9815778 号以及9926265号美国专利的任何权利要求并判决公司胜诉等8项命令和裁定。2024年3月,公司获悉原告已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并收到了上诉通知书。公司已密切关注该事项,坚决以法律手段和事实依据积极应诉,全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投资者利益。截至目前,公司牛磺酸产品在美国的相关出口及销售活动正常。具体内容见2024年2月7日及2024年3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的专利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关于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的专利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1)等相关公告。
3、公司扩建年产4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建年产4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5亿元人民币扩建年产4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目前,该项目正处于施工建设收尾阶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做好项目实施,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具体内容见2021年12月3日及2023年2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扩建年产4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2)、《关于取得年产4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扩建项目安评环评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等相关公告。
4、全资子公司永安香港股东变更情况
2024年8月,子公司永安康健药业(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康健”)全资子公司美深(武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美深”)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将其持有的永安康健(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香港”)100%股权全部转让给永安康健,转让完成后,永安香港由永安康健的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属于全资子公司内部之间的股权交易,不会变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4年9月30日,相关注册变更手续在香港办理完成。
上述重要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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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盛捷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天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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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陈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盛捷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天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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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