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公告编号:2024-7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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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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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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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严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中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中强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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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严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中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中强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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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公告编号:2024-74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重庆市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碚圣医药”)共同向重庆市万盛区恒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并将该借款提供碚圣医药使用,该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已经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截至本公告日,资金占用余额本息合计9,870.58万元。
2、公司海外子公司三圣药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与埃塞俄比亚NIB国际银行(以下简称“NIB银行”)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以其厂房和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为SSC Construction P.L.C(以下简称“SSC”)向埃塞俄比亚NIB国际银行借款4亿比尔(折合人民币约5,183万元)提供担保,该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已构成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截至目前,SSC已提前结清贷款,NIB银行已解除对以三圣药业厂房和机器设备的抵押,公司已聘请当地律所和国内律所对SSC还款的手续及资料进行核查。
3、公司存在最近一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进展情况
1、控股股东拟通过引入投资者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目前投资者引入工作仍在努力推进中,已进入商议阶段。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暂未制定可执行的有效方案。公司将持续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沟通,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制定解决方案,解决资金占用。
2、公司董事会已充分意识到内部控制的不足,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争取尽快达到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要求。
3、目前公司正与相关法院积极沟通,请求法院解除部分银行账户的冻结,最大限度降低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各债权人协商沟通债务危机化解方案;进一步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盘活资产以改善现金流;继续加强内部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切实做好客户关系维护、满足客户需求,努力维持业务稳定发展。
4、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预重整工作规范》”)的规定,公司已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完成预重整备案登记。经主要债权人推荐,公司聘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发布《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5),目前债权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发布《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6),招募报名已于2024年10月15日截止,预重整辅助机构共收到6家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材料,通过初审的意向投资人为2家。后续,根据意向投资人提出的重整投资方案,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将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照市场化、法制化方式,公平、公开、公正地遴选确定重整投资人。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投资人遴选和谈判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
三、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3-68239069
传真号码:023-68340020
电子邮箱:ir@cqssgf.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园云汉大道 99 号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及时披露前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