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9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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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为23.37%。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1、预留授予日:2022年9月2日
2、预留登记日:2022年11月7日
3、解除限售数量:25.8061万股
4、解除限售人数:51人
5、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51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8061万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7%。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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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实施完成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上表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做相应调整。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51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可解除限售数量合计258,061股。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解除限售尚需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永和股份和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2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副董事长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基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为更好地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进一步加强及优化管理架构,以组织力量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董事会决策核心作用,提高董事会的运作水平和工作效率,董事会同意选举徐水土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简历附后),协助董事长履行各项职责并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
(一)公司总经理变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童建国先生的书面报告,基于对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考虑,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效能,申请辞去其兼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辞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集中精力专注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和董事长工作职责,以更好地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及董事会对童建国先生在担任总经理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童建国先生提名,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童嘉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管理组织活力,推动管理梯队年轻化、专业化和体系化建设,经公司董事长童建国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赵景平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简历附后),聘任谢东颖先生、程文霞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前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
1、徐水土先生简历
徐水土先生,1977年出生,男,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12月至1998年10月,任衢州国际货运代理公司第二分公司技术员及主管;1998年11月至2005年5月,任衢州市衢化永和化工贸易实业有限公司贸易部经理;2005年6月至2011年8月,任永和有限副总经理兼贸易经理;2011年8月至2020年4月,任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9月至2019年6月,任浙江永和新型制冷剂有限公司及公司采购总经理;2012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徐水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739,837股,占总股本的1.51%,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童嘉成先生简历
童嘉成先生,1992年出生,男,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12月至今,历任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历任邵武永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18年9月和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童嘉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18,000股,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796,95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建国先生为父子关系。除上述情形外,童嘉成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赵景平先生简历
赵景平,1983年出生,男,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7月至2009年9月,任浙江星腾化工有限公司业务员;2009年9月至2017年11月,历任金华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研发部高级主管、副部长、部长和总经理助理;2017年11月至2019年6月,历任邵武永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9年7月至2021年9月,历任金华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赵景平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80,000股,占总股本的0.81%,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谢东颖先生简历
谢东颖,1988年出生,男,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5月至2009年11月,任公司内贸部业务经理;2009年11月至2011年9月,任金华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国内贸易部负责人;2011年9月至2014年12月,任公司国内贸易部副部长;2014年12月至2016年4月,任内蒙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4月至2021年9月,历任公司国内贸易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邵武永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3年10月至今,任会昌永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谢东颖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7,904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50,000股,合计占总股本的0.13%,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程文霞女士简历
程文霞,女,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9月至2010年3月,任东阳市斗园门业有限公司职员;2010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综合部副部长、管理中心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程文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60,374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0,000股,合计占总股本的0.08%,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