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孙志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衡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孙志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衡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孙志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衡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孙志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衡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 2024-076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七号一一家具制造》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
(一)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二)主营业务分渠道情况
■
二、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78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9:30召开了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长蒯正刚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志邦家居2024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志邦家居2024年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的公告》(2024-079)。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080)。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2024-081)。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79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10月29日,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4年7月10日召开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本次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436,547,813股减少至436,505,813股,注册资本由436,547,813元变更为436,505,813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前述证券变更登记。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应的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本次股份注销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附件所示,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4年10月修订稿)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的人员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登记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具体事宜,《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2、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除以上表格修订内容外,新《公司法》对“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为“股东会”,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也对此内容进行了统一修改。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81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月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财务总监的议案》。现将公司调整财务总监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财务总监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刘柱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柱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柱先生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刘柱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000股。上述人员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持股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其所持公司股份进行管理。
刘柱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柱先生在财务总监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经公司总裁许帮顺先生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孙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孙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2,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孙娟女士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财务总监的任职条件,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简历请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决议
2.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孙娟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2005年加入志邦家居股份公司,历任志邦南京销售公司财务负责人,营销领域财务负责人、预算部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投资者关系总监及证券部负责人、IJF Australia Pty Ltd董事。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83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3 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合肥市庐阳区工业园连水路19号行政楼1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
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详见2024年10月30日的指定信披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安徽合肥市庐阳区工业园连水路19号行政楼证券部
电话:0551-67186564
传真:0551-65203999
邮箱:zbom@zbom.com
联系人:臧晶晶
(三)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8日上午 9:30-11:30 14:00-16:00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2、会务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3、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77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10:00召开了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志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志邦家居2024年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志邦家居2024年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436,547,813股减少至436,505,813股,注册资本由436,547,813元变更为436,505,813元。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前述证券变更登记。基于上述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同时结合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此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依法规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及《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公司业务发展,经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根据公司审计工作安排,拟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此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八)《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4-083)。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80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了公司业务发展,经与大华友好协商,根据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工作安排,拟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对方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8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27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36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34.83亿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06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7.21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1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65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马章松,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应流股份、富煌钢构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卫国,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安吉,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了浙江恒威、正裕工业、万向钱潮、健盛集团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了联赢激光、黄山胶囊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下转33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