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10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增资扩股

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下属贵州宇凯能车用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凯能天然气公司”)原注册资本1,000万元,天然气公司持股比例为51.00%,贵州宇凯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凯能科技公司”)持股比例为49.00%;根据2017年8月30日宇凯能天然气公司股东会决议,宇凯能天然气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更为4,150万元;根据2022年3月4日宇凯能天然气公司股东会决议,宇凯能天然气公司注册资本由4,150万元减少为2,200万元,减资后宇凯能科技公司持股比例为76.82%,天然气公司持股比例为23.18%;2022年3月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24年3月1日,宇凯能天然气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议定:宇凯能天然气公司增资795万元,新增资本由股东宇凯能科技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增资后宇凯能科技公司占股82.9716%,天然气公司占股17.0284%。宇凯能天然气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完成工商注册变更。

(二)子公司处置

①2024年2月16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天然气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暨2024年股东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贵州易能达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退出市场经营的议案》,2024年7月15日完成贵州易能达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注销。

②2024年4月1日,公司第七次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清算注销贵州鸿达立信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鸿泰矿业有限公司的请示》,2024年6月7日完成贵州鸿泰矿业有限公司注销。

(三)分期实缴注册资本

①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第22次总裁办公会,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泸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泸南公司”),注册资本21,000万元。泸南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公司2022年10月24日向泸南公司实缴3,000万元,2024年9月14日实缴8,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剩余10,000万元尚未实缴。

②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2021年第24次总裁办公会,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锦屏县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屏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锦屏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公司2023年10月9日向锦屏公司实缴200万元,2024年9月26日实缴35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剩余450万元尚未实缴。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海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湄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杨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海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湄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海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湄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4-059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4年10月25日,公司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新增预计发生额2,548.90万元,公司2025年年初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新增预计发生额2,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杨召友

注册资本:12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233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天然气管网、液化天然气工厂、储气设施,加气站项目投资(利用自有资金投资,不含投融资理财,投融资理财咨询业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金融活动,不得从事未经批准的金融活动),管道工程(不含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在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杨东林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清水河镇黔西村白岩组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火力发电;灰渣综合利用,电力技术服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公司;

2.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公司。

上述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前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人均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规模,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管道气代输代存服务和提供劳务,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与各关联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同时获取公允收益。交易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增长。

(二)交易的公允性。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合理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4-055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吉亦宁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所处行业情况和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有利于响应一年多次分红的政策要求,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本次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公司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实施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与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责任公司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2.与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4-054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铖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作出,依据充分合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与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责任公司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2.与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4-058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594.47万元,影响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47.71万元,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存货跌价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7.78万元。

(二)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按照相应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546.6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2,575.48万元,其他应收款-25.79万元,应收票据-3.00万元。相关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是公司基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594.47万元,考虑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47.71万元。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财务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因此,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作出,依据充分合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4-057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8年为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拟改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时,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均无异议。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

(2)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26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4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建树,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晓熙,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玲,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建树、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晓熙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玲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李建树、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晓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玲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一)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收费标准等确定。

(二)审计费用及同比变化情况

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286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4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307.4万元(含税)下降21.4万元。具体如下所示: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对于连续聘任期限的规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年限已达到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必要轮换的期限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拟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时,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均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本次变更公司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实施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2024年审计服务,聘期1年,年度审计费用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24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45万元,共计286万元(含税);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4-056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

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若以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150,004,796股为基数计算,共计派发17,250,071.94元(含税)。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度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3,516,669.29元,母公司报表中第三季度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59,617,131.50元。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业绩稳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拟定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以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150,004,796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17,250,071.94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97%。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5日,公司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2024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所处行业情况和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所处行业情况和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有利于响应一年多次分红的政策要求,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本次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备查文件

(一)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