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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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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进行编制,并相应调整上年同期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蒋燕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利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利萍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蒋燕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利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利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蒋燕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利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利萍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4-073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4-075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且权益变动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毕方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转让方”、“毕方一号”)保证向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微微电”、“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38.0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758,418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转让方毕方一号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7.49%减少至4.99%,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且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已降至5%以下。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与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前海弘盛创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杰扬威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赛微微电的股份比例超过5%;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非赛微微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与深圳市前海弘盛创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杰扬威投资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毕方一号及其一致行动人”) 。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注:以上表格中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系转让方毕方一号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毕方一号及其一致行动人

毕方一号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7.49%减少至4.99%,权益变动比例变动超过 1%且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已降至 5%以下,具体情况如下:

毕方一号与深圳市前海弘盛创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杰扬威投资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

2023年3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因股权激励事项(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权行权), 公司总股本由80,000,000股变动为84,947,740股,毕方一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从 7.49%被动稀释至7.06%。

2024 年10月29日,毕方一号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58,4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

1.基本信息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注1:变化方式“其他”是指股权激励事项(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权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注2:“减持比例”是以赛微微电目前最新总股本84,947,740股为基础测算。

注3:因四舍五入,各减持比例相加之和与合计数之间存在尾差。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注1:“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之“数量”指赛微微电上市时毕方一号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之“占总股本比例”是以赛微微电上市后总股本80,000,000 股为基础测算。

注2:“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之“数量”指截至本提示性公告出具日毕方一号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之“占总股本比例”是以赛微微电目前最新总股本84,947,740股为基础测算。

注3:因四舍五入,各比例相加之和与合计数之间存在尾差。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二)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转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4年10月23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赛微微电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322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管理公司88家、证券公司78家、保险公司42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16家、私募基金管理人96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4年10月24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7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7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3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38.0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75.8418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询价转让和配售》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赛微微电

股票代码:688325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毕方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金花路29号安骏达仓储大厦2层210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市前海弘盛创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宁波市杰扬威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梅山七星路88号1幢501室A216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毕方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深圳市毕方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目前的出资结构如下:

(二)深圳市前海弘盛创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弘盛创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三)宁波市杰扬威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市杰扬威投资有限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毕方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二)深圳市前海弘盛创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三)宁波市杰扬威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深圳市毕方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弘盛创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和宁波市杰扬威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和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以及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所致。

除上述权益变动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此外,因股权激励事项(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权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非赛微微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赛微微电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赛微微电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之“数量”指赛微微电上市时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之“占总股本比例”是以赛微微电上市后总股本80,000,000 股为基础测算。

注2:“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之“数量”指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之“占总股本比例”是以赛微微电目前最新总股本84,947,740股为基础测算。

注3:因四舍五入,各比例相加之和与合计数之间存在尾差。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毕方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24年10月29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1,758,41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7%。

此外,因股权激励事项(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权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下降0.44%。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且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已降至5%以下。

注1:变化方式“其他”是指股权激励事项(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权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注2:“减持比例”是以赛微微电目前最新总股本84,947,740股为基础测算。

注3:因四舍五入,各减持比例相加之和与合计数之间存在尾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下转35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