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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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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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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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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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4年9月30日,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持有公司股份2,626,946股,累计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15%。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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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皮亚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文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程程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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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皮亚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文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程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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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皮亚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文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程程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4-066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根据《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功文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从各个方面反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 2024-068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1,352.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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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进行减
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算,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 1,337.15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经测算,2024年前三季度需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5.6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对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1,352.76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客观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4-067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对公司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相关制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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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制定的各项治理制度都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订/制定后的6项内部治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