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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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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ST中润 公告编号:2024-07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期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27,541,042.70元较上年年末减少50.81%,在建工程余额77,808,601.74元较上年年末余额增加221.90%,主要系本期公司及斐济瓦图科拉金矿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求,斐济瓦图科拉金矿与磐金相关方终止斐济瓦图科拉金矿尾矿再回收项目合作,退出联营公司,并认购相关金矿采选矿浮选系统等生产设备,从而导致报告期长期股权投资减少、在建工程增加。

2.报告期内营业收入154,881,863.10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9.12%,主要系产量下降所致。

3.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084,379.4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1.72%,上年同期盈利系完成重大资产置换确认投资收益1.75亿元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拟向苏州联创鼎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创鼎瑞”)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与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2024年10月9日,宁波冉盛盛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冉盛盛远”)与联创鼎瑞签署《关于终止放弃行使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表决权的协议》,自《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关于放弃行使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表决权的协议》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等文件。

2、2024年10月13日,冉盛盛远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盛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冉盛盛昌”)、杭州汇成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汇成”)与山东招金瑞宁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瑞宁”)签署了《关于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招金瑞宁将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收购冉盛盛远、冉盛盛昌、杭州汇成所持中润资源 185,803,552 股股份(占中润资源股份总数的20%)及其对应的全部股东权益。2024年10月13日,冉盛盛远与招金瑞宁签署《关于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放弃协议》,冉盛盛远在《股份转让协议》交割完成后自愿放弃行使其持有的剩余中润资源 93,647,336 股股份(占中润资源股份总数的10.08%)所代表的全部表决权。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冉盛盛远变更为招金瑞宁,实际控制人将由郭昌玮先生变更为招远市人民政府。相关股份转让事项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上述审批、确认手续是否可以通过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权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文件。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郑玉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玉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岩松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郑玉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玉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岩松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ST中润 公告编号:2024-074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玉芝女士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6)。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冉盛盛通”)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借款期限三个月,以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为准,借款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公司以持有的子公司新金国际有限公司的35%股权为本借款提供质押。冉盛盛通与公司属于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详细情况请参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ST中润 公告编号:2024-075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监事会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ST中润 公告编号:2024-078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4.1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24年修订)》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上述资产计提相应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合计为3,328,892.52元。详细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构成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1、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按会计政策规定计提的合同资产减值损失43,009.01元,本期转销68,617.07元,其中外币报表折算对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的影响金额499.78 元。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320,547.26元,其他变动-6,024,000.00元(其他变动系李晓明债权期末汇率变动导致坏账准备减少6,024,000.00元),外币报表折算对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的影响金额为13,991.24 元。

2、存货跌价准备

(1)增减变动情况

(2)本期计提、转回情况说明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这需要管理层分析存货的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来判断可变现净值是否低于存货成本。根据该计提方法,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19,462.30元,报表折算差额影响金额为78,340.91元。

3、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根据上述标准,本期无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公司报告期对无形资产进行逐项检查,按无形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根据上述标准,本期无需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3,328,892.52元,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对合并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3,328,892.52元,已在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中反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ST中润 公告编号:2024-077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冉盛盛通”)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

2、冉盛盛通实际控制人为郭昌玮先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冉盛盛通属于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3URE2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801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冉盛(宁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1-11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F008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2、冉盛盛通实际控制人为郭昌玮先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冉盛盛通属于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冉盛盛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关联人借款,借款期限三个月,以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为准,借款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公司以持有的子公司新金国际有限公司的35%股权为本借款提供质押。

本次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本次借款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关联借款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借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借款人):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总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具体借款金额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实际到账资金为准。

2、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三个月,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还款,借款期限以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为准。

3、借款利率:本协议项下借款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乙方可分期偿还本金,每次偿还本金,相对应的利息一并偿还。

4、质押:乙方用其持有的子公司新金国际有限公司的35%股权为本借款协议提供质押。

5、协议的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冉盛盛通借款是为了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等,保障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如下意见:公司向冉盛盛通借款,有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关联借款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此次借款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