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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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钱新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艳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钱新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钱新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艳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4-059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巢序先生、马红漫先生以通讯形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钱新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含税),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4-060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3日以邮件形式发送,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监事林其旭、李楠先生以通讯形式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其旭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含税),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4-061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容诚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6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褚诗炜,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西典新能(603312)、日久光电(003015)、巴比食品(605338)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丹,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华兴源创(688001)、光格科技(688450)、润和软件(30033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庆,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西典新能(603312)、润和软件(300339)、讯方技术(873689)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崔永强,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大族激光(002008)、奥海科技(002993)、大族数控(301200)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褚诗炜、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丹、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庆、项目质量复核人崔永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8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2万元(含税)。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减少1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减少7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减少3万元(含税)。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4-062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1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春兴路50号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9日
至2024年1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5日(9:00-12:00;13:0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春兴路50号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3.个人股东请持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办,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法人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的方法办理参会登记。
六、其他事项
1. 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2. 联系人:宋进
电话:0512-65461690;传真:0512-65469386;
3. 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