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搬迁费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份数量为684,387股,2023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增至889,7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该部分限售股已于2024年7月12日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顾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园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园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顾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园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园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4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3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家宝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陈允艳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9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1)。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2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在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等冰箱产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5年12月31日。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1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38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842,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8,404,510.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7,437,689.33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4年1月8日已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4]230Z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2,784.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
注2: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超过100%部分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保持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等冰箱产品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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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是公司基于经营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确定的,在前期已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现受相关机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进度的影响,公司“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等冰箱产品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为保障本项目实施质量,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充分考虑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经过审慎评估,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等冰箱产品项目”除延期外,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实时关注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进度情况,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的配置,有序推进该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同时,公司也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等冰箱产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2月10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3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维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顾维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9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1)。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等冰箱产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2月10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表核查意见,对本次延期事项无异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