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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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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学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小梅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马学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小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学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小梅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学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小梅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学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小梅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学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小梅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4-041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花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花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李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2073336-8184

电子邮箱:ir@breo.com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

李花女士简历

李花,1990年7月生,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上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成都翼联科技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广东天鉴检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总经理助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主管。2024年8月加入公司,主要负责公司证券事务相关工作。

李花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学军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4-040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金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