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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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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甜菜碱作为水产饲料的一种重要营养补充剂,具有增进食欲、增强抗病力和免疫力、提高成活率和饲料转化率的作用。本次协议的签订为双方后续交易合作奠定基础,如公司成功完成相关标的并购将有利于公司在饲料添加剂板块的进一步提升和发展,充分利用标的公司技术优势,整合各方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性能,生产出更具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利用目标公司在国际市场的布局,促进公司产品在海外市场的开拓,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次交易正式文件尚未正式签署,本次签署的《股权并购意向书》仅为合作各方达成的初步意向,投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的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股权并购意向书》为框架性、意向性指导文件,为合作各方达成的初步意向,具体交易方案将由相关各方根据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结果进一步协商谈判以及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后,另行签订正式的股权合作协议为准。故公司本次股权合作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交易各方签署的《股权并购意向书》。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4-074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上官胜,201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执业,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6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楠,201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自2006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工作。2023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郝学花,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大信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以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6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审计费用合计比2023年度审计费用少5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意见专业、独立、客观,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天职国际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公司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拟聘任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聘任无异议。鉴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落实并指导公司内部开展2024年度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程,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建议,提交决策机构决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基本信息、专业胜任能力、审计职业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事项进行了解和审查后,认为大信具备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进行了表决,同意聘任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四)天职国际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负责人和监管联系人信息、联系方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4-076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通知如下:

一、本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5日(周五)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或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22号公司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12:00,14:00-17:3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22号证券投资法务中心

(三)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等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11月12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22号证券投资法务中心,邮编:524017,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liwj@yuehaifeed.com。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冯明珍、黎维君

联系电话:0759-2323386

传真:0759-2323386

电子邮箱:liwj@yuehaifeed.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22号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进行投票,若本人(单位)未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委托,被委托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为“361313”

(2)投票简称为“粤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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