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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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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邵建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鑫媛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智慧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邵建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鑫媛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智慧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邵建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鑫媛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智慧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2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决策程序

(一)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小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61)。

(四)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次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7)。

(五)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1、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了《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于2023年10月31日实施完毕。

2、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2024年6月13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4年6月19日实施完毕。

(二)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1、调整方法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2、调整结果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Q=45.3465×(1+0.49)=67.5663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P=(140-24/10-36/10)/(1+0.49)=89.93元/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及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5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下午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至11月2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dongmiban@hoymile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拟于2024年11月26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下午13:00-14: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公司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总经理杨波先生,董事会秘书梁君临女士、财务总监李鑫媛女士、独立董事祝红霞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26日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至11月2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ongmiban@hoymiles.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电话:0571-28060318

邮箱:dongmiban@hoymile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建雄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经营,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10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以86.9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85名激励对象授予138.91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2023年10月31日实施完毕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元(含税);已于2024年6月19日实施完毕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因此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做出相应调整,将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45.3465万股调整为67.5663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40.00元/股调整为89.9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本激励计划已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共计4.5024万股限制性股票。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95名授予激励对象中共有3人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不满足限制性股票全部可归属条件。因此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当期尚未归属的共计0.2036万股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3283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7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484,846.00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4.44%。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10月30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38.91万股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4年10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以86.9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85名激励对象授予138.91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6)。

3、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4年10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8)。

4、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下转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