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9版)
经认真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终止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配套实施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将一并终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应就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4-087
债券代码:113686 债券简称:泰瑞转债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77,621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9,429.88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29,322.12 万元,总股本由 29,429.88万股变更为29,322.12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钱塘区白杨街道银海街417号
2、申报时间:2024年10月30日起45天内(工作日8:00-12: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电话:0571-86733393
5、邮箱:securities@tederic-cn.com
6、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4-088
债券代码:113686 债券简称:泰瑞转债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077,621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9,429.88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29,322.12 万元,总股本由 29,429.88万股变更为29,322.12万股。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同时,根据最新《公司法》,公司统一将“股东大会”名称调整为“股东会”,本次章程修订也对此内容进行了统一修改。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4-089
债券代码:113686 债券简称:泰瑞转债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钱塘区白杨街道银海街 417 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0日
至2024年1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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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10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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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由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三)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钱塘区白杨街道银海街417号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733393
传真:0571-87322905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2、会议现场有投影,如果需要纸质会议材料,请股东自行打印。
3、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