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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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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算每股收益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应扣除其他权益工具的股利或利息的影响;计算净资产收益率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应扣除其他权益工具的股利或利息的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应扣除其他权益工具的影响。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面对纷繁复杂的外部环境,上海建工大力弘扬“奋斗者精神”,积极把握市场机遇,防范化解风险挑战,聚焦主责主业加快转型步伐,不断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报告期,主要经营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1、聚焦主责主业,市场开拓取得新成果。报告期,集团积极顺应市场变化,围绕核心业务,聚焦重大区域、重点领域、重要客户项目,累计新签合同2,778亿元,其中上海市场2,053亿元,占74%;建筑施工、设计咨询和建材工业三项核心业务分别新签合同2,314亿元、142亿元和220亿元。前三季度,中标10亿元以上重大工程施工项目22项,累计金额553亿元;中标5亿元以上项目72项,累计金额909亿元。承担上海市重大工程111项,占全市比例为58%。

2、强化管理促进创新,经济效益边际改善。报告期,集团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挖掘精细管理在强基固本、降本增效、增收节支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围绕工程安全、质量、效益核心问题,大力推进建筑机器人研发应用,新质生产力初显。1-9月,集团共实现营业收入2,140.13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3.51亿元,在稳定规模的同时持续提升效益。其中建筑施工、设计咨询、建材工业和房产开发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921.60亿元、22.77亿元、107.29亿元和31.98亿元,毛利率分别为6.76%、26.07%、12.85%和7.50%,较上年有稳有进。加快推进工程款回收,期末应收账款下降14.84亿元,随着“化债”政策落地及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政策效益释放,现金流有望进一步改善。

3、有序推进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新兴产业。集团有序推进工程建设,国家儿童医学中心(上海)、上药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一期、上海久事国际马术中心、世博文化公园“花艺园”、江阴泰富临港医院、眉山环天府新区快速通道、乌鲁木齐东进场高架道路等一批重大工程实现了竣工交付。浦东机场“南下工程”、东方枢纽上海东站、高铁上海松江站、北外滩91号地块项目等超级项目实现建设节点目标,订单-产值-营收转化逐项深入,力保年度稳增长目标。报告期,集团大力发展城市更新、智慧运维、生态环保、水利水务、新基建等新兴业务,新签新兴业务合同额702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25%),持续培育种子工程、未来产业。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杭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克定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红顺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杭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克定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红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杭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克定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红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杭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克定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红顺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杭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克定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红顺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杭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克定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红顺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2024-049

债券代码:240782 债券简称:24沪建Y1

债券代码:240783 债券简称:24沪建Y2

债券代码:241305 债券简称:24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实参会董事8名,公司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杭迎伟先生召集、主持。会议通知于10月23日发出。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下列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资产核销相关事项后认为:公司本次资产核销取得了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各项事实的外部认定证据、内部认定证据及相关资料,并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实际情况。资产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情况和资产状况,可以使资产价值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对发生事实损失的资产作财务核销处理。本次共核销资产39,972,802.32元,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其中:应收账款24,795,621.17元,其他应收款15,177,181.15元。

本次核销坏账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2024-051

债券代码:240782 债券简称:24沪建Y1

债券代码:240783 债券简称:24沪建Y2

债券代码:241305 债券简称:24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 下午 13:00-14:00

会议网络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至11月7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scg.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8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8日 下午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杭迎伟

独立董事:俞纪明

副总会计师:沈广军

董事会秘书:李胜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8日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至11月7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scg.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电话:021-35318170

邮箱:ir@scg.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2024-050

债券代码:240782 债券简称:24沪建Y1

债券代码:240783 债券简称:24沪建Y2

债券代码:241305 债券简称:24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邵浙民(临时召集人)主持。会议通知于10月23日发出。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下列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以下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运营规范,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尽职尽责,没有发现上述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认为在本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核算体制健全,会计事项的处理、本期报表的编制及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有关制度的要求,财务报告的数据真实。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在与各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时,始终遵循公平市价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公司控股股东没有违规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并发表以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符合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规范有效,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2024-048

债券代码:240782 债券简称:24沪建Y1

债券代码:240783 债券简称:24沪建Y2

债券代码:241305 债券简称:24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66号B楼2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9日

至2024年1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建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47)。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大会有序组织和召开,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同时,建议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通过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会议登记:

1、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66号上海建工大厦证券部

2、联系电话:021-35318170

3、联系传真:021-55886222

4、电子邮件:ir@scg.com.cn

5、个人自有账户持股的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将股东身份凭证复印件在2024年11月15日前以信函或传真送达本公司。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将坚持朴素从简原则,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不给予礼品及其他经济利益,不设餐食接待。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2024-047

债券代码:240782 债券简称:24沪建Y1

债券代码:240783 债券简称:24沪建Y2

债券代码:241305 债券简称:24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近期公开信息,综合考虑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年度审计需要,公司拟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变更。公司已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立信的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78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为10,730名。2023年度,立信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693名。2023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为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家数为671家,主要包括制造业(496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8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9家)、采矿业(15家)等,审计收费8.3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戴金燕近三年从业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琦近三年从业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葛伟俊近三年从业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拟就2024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项目向立信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948.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6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8.8万元),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减少104.2万元,同比降低5.08%。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其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和内控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近期公开信息,并综合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年度审计需要,公司拟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变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由于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10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立信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同意改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