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建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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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3年,本公司的子公司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别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从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母公司)手中购买了陕西秦东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和陕西辉宏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100%股权。由于合并前后合并双方均受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控制非暂时性,这两次合并都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分别为2023年10月12日和11月13日。因此,本公司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重述。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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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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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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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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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注:期初持股比例基数为公司期初总股本 3,768,882,286 股,期末持股比例基数为公司期末总股本 3,767,582,286 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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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耿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斌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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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陈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耿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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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耿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6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长陈琦、董事杨海生、高建成、独立董事赵嵩正、杨为乔、郭世辉、徐焕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召集人为董事长陈琦。
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4日以书面和其他电子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7名董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7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吴纯玺、监事张永新、职工监事张铁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召集人为监事会主席吴纯玺。
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4日以书面和其他电子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3名监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