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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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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22 证券简称:光大嘉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苏晓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公司向参股的不动产基金项目公司提供借款并收取资金占用费。

注2:公司结转横仓公路1655号物业政府征收补偿收益。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2023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完成全部回售及本息兑付之事

公司于2023年8月发行了2023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3光大嘉宝MTN003,债券代码:102300388.IB),发行金额为6亿元,发行利率为4.48%,发行期限为1+1年(详见公司临2023-050号公告)。2024年8月7日,公司完成了23光大嘉宝MTN003债券的全部回售及本息兑付事项,本息兑付金额合计6.2688亿元(详见公司临2024-049号公告)。

2、关于注册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之事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和发行总额不超过23亿元(含23亿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即中期票据及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临2023-059号、2023-061号、2023-067号公告)。公司已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MTN237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19亿元(详见公司临2024-013号公告)。2024年4月11日,公司发行了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10亿元,期限为1+1年,发行利率为5%(详见公司临2024-027号公告)。2024年9月3日,公司发行了202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6亿元,期限为1+1年,发行利率为4.9%(详见公司临2024-053号公告)。

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合作方《通知函》之事

公司控股子公司光大安石(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石资管”)与合作方上海恒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承实业”)于2017年8月就珠海安石宜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安石基金”)投资淞虹路项目(即光大安石虹桥中心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相关事宜签署了《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自珠海安石基金的合伙协议项下的投资起始日起至约定的期限内,在珠海安石基金尚未处分对外投资项目并实现退出的情形下,经恒承实业提前书面通知,安石资管应促使指定第三方按照约定的受让价款受让恒承实业所持有的全部珠海安石基金的份额。恒承实业于2023年9月15日和2024年3月15日分别向安石资管发送了两次《通知函》,要求安石资管履行相关促使义务,时限至2024年9月17日,同时进一步确认并同意与安石资管继续探讨该项目的物业分配方案(详见公司临2023-058号、2024-014号公告)。

2024年9月17日,安石资管再次收到恒承实业发来的《通知函》,恒承实业要求安石资管承担指定第三方受让其持有的珠海安石基金份额之义务(详见公司临2024-055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物业尚不具备产证分割分配条件,安石资管也尚未能找到合适第三方受让恒承实业所持有的全部珠海安石基金份额。鉴于上述情况,安石资管存在被恒承实业要求承担相应责任的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从审慎角度出发,安石资管已在2023年内确认营业外支出10,688.18万元,对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为-4,088.23万元(详见公司临2024-032号公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4、关于为光证资管-光控安石商业地产第4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静安大融城)提供的增信措施解除之事

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光证资管-光控安石商业地产第4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静安大融城)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即公司通过担任光证资管-光控安石商业地产第4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静安大融城)(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流动性支持机构、差额补足承诺人及公司或公司指定主体担任优先收购权人的方式,为该专项计划提供增信措施(详见公司临2021-027号、2021-031号和2022-047号公告)。

2024年9月27日,专项计划完成了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和预期收益的处分分配兑付,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已停止挂牌。因此,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与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专项计划)签订的《专项计划差额补足协议》、《专项计划流动性支持协议》和《专项计划优先收购权协议》中公司承担的相关义务已全部解除(详见公司临2024-056号公告)。

5、公司业务情况

(1)房地产开发业务

单位:平方米

(2)不动产资管业务

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不动产资管业务在管项目共计55个,比年初增加1个,其中:

①投资管理类项目21个,较年初不变;在管基金规模为221.92亿元,比年初减少22.51亿元;在管资产规模为468.18亿元,比年初增加0.62亿元;在管面积为256.19万平方米,比年初减少1.83万平方米;

②受托资产管理类项目26个,比年初减少1个;在管面积为207.18万平方米,比年初减少9.76万平方米;

③咨询服务类项目8个,比年初增加2个;2024年1-9月咨询服务类项目合计9个(去年同期7个)。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动产资产管理业务营业收入共计人民币29,301.04万元,其中管理及咨询服务费收入人民币20,501.76万元,其他收入人民币8,799.28万元。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不动产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平方米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苏晓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诚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苏晓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苏晓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诚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副董事长(代行董事长职责):苏晓鹏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4-065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中《第一号一一房地产》等有关要求,现将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业务

(一)2024年1-9月,公司无新增土地面积,无新开工面积,无新竣工面积。去年同期公司无新增土地面积,无新开工面积,新竣工面积8.26万平方米,其中权益新竣工面积为3.22万平方米。

(二)2024年1-9月,公司合同销售面积0.87万平方米,同比减少43.79%,其中权益合同销售面积0.33万平方米,同比减少57.20%;合同销售收入3.17亿元,同比增加4.00%,其中权益合同销售收入1.26亿元,同比减少15.44%;结算面积0.61万平方米,同比减少91.82%,其中权益结算面积0.30万平方米,同比减少92.92%;结算收入2.72亿元,同比减少88.98%,其中权益结算收入1.29亿元,同比减少89.65%。

注:上述销售面积、合同销售收入、结算面积及结算收入不包括动迁配套房项目及车位销售。

二、不动产资管业务

(一)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不动产资管业务在管项目共计55个,比年初增加1个,其中:

1、投资管理类项目21个,较年初不变;在管基金规模为221.92亿元,比年初减少22.51亿元;在管资产规模为468.18亿元,比年初增加0.62亿元;在管面积为256.19万平方米,比年初减少1.83万平方米;

2、受托资产管理类项目26个,较年初减少1个;在管面积为207.18万平方米,较年初减少9.76万平方米;

3、咨询服务类项目8个,比年初增加2个。2024年1-9月咨询服务类项目合计9个(去年同期7个)。

(二)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LP投资余额(不含已认缴未出资)为62.65亿元,较年初减少0.38亿元。

三、物业租赁业务

2024年1-9月,公司出租物业建筑面积为38.43万平方米,其中权益出租物业建筑面积为22.64万平方米;取得营运收入5.41亿元,其中权益营运收入2.79亿元。

注:上述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物业租赁业务包含纳入合并范围的不动产投资业务所投基金项目。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存在不确定性,仅供广大投资者阶段性参考,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