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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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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3 证券简称:第一医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海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洁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海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峥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洁静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张海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峥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洁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海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峥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洁静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33 证券简称:第一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4-050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四号一一零售)》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拥有门店198家(含加盟店34家),总经营面积20,667.9平方米(不含加盟店面积)。2024年1-9月,公司净增门店27家,其中新增直营门店17家,新增加盟店20家;关闭门店10家(含直营店9家,加盟店1家)。截至期末,门店区域分布如下(单位:家)。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直营门店共164家,已取得各类“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104家,占公司直营门店总数比例为63.41%,较上年末增长16.62个百分点。

二、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

特此公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33 证券简称:第一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4-048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监事会不存在否决议案,没有监事投反对/弃权票。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9日以邮件方式通知,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长李峰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委托0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会议议程,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名,反对0名,弃权0名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33 证券简称:第一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4-049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董事会不存在否决议案,没有董事投反对/弃权票。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9日以邮件方式通知,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波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为9名,委托表决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会议议程,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二、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聘任李慧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1)。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三、公司《关于制定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不断提升企业依法治理和合规经营水平,切实防范风险,根据相关指导文件和公司内部控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合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4年第八次审计委员会审阅意见

(三)公司2024年第三次提名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33 证券简称:第一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4-051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李慧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4年第三次提名委员会决议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简历如下:

李慧,男,43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学士。曾任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监、楚济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慧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