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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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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家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悦蔚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晶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吴家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悦蔚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晶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家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悦蔚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晶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9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召开了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科先生主持,与会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3.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本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8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狮头股份”)第九届董事会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刘慰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补选桂磊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 吴家辉(主任委员)、孙素宾、刘慰庭

审计委员会 :方沙(主任委员)、桂磊、吴家辉

提名委员会 :刘慰庭(主任委员)、桂磊、吴家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刘慰庭(主任委员)、方沙、吴家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