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转债代码:110092 转债简称:三房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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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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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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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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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29,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6%。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3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公开发行了2,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50,000万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4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2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2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该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简称为“三房转债”,证券代码为“11009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三房转债”自2023年7月12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3.17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3.02元/股。
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共有人民币47,000元“三房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5,559股,占“三房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4%。
2、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9,760,000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9,371,952.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了《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和其他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管理层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公司部分董监高和其他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层人员共计34人,计划自2024年8月30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票,拟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截至2024年10月22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和其他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管理层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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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卞惠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永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红霞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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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卞惠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永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红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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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卞惠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永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红霞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4-080
转债代码:110092 转债简称:三房转债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要求,现将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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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PTA销售量包括部分外采量,不包括公司内部使用量。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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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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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参考,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4-081
转债代码:110092 转债简称:三房转债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8日、29日、3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8日、29日、3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控股股东书面发函查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和问询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和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8日、29日、3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二)经营业绩风险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了《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829,067.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78.2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41.36%,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经营业绩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