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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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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爱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艳召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刘爱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艳召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爱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艳召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托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公司202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0月30日在北京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刘爱森董事长出席会议,并现场主持了会议议案的审议。在会上刘爱森董事长报告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发展情况,同时对四季度工作和年底工作重点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进行了部署与安排。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之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