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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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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4-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财务报告补充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影响《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不涉及定期报告中利润表的调整,不涉及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相关内容的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8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51号),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2024年9月,公司提交并披露了整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程茗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宝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洋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程茗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宝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洋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4-067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晓晴女士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8)全文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现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制定《现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现金管理制度》。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4-069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价值变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对可能发生预期信用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2024年三季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同时因部分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在报告期内收回,对已计提的坏账准备进行了转回。两者抵销后,2024年1-9月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2,594.27万元,此外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56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注:坏账准备转回数据表中以“-”号填列。

二、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560.00万元,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2,806.31万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212.04万元,合计影响利润总额4,154.27万元。上述事项将会减少公司202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1.60万元,相应减少202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3,281.60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三、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公司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认公允价值。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通过穿透底层持仓估值分析、未来可回收现金流计量等方法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信托受益权已延期兑付,所有信托受益权期限已更改为无固定期限。鉴于底层资产状况、担保物情况及上述信托计划投资款项的收回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报告期1-9月累计对该信托计划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560.00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该信托理财产品已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共计3,120.00万元。

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

公司对所有应收款项根据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坏账准备。在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确认的应收款项组合与预期信用损失率。

(1)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项金额不重大且在单项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不重大且再单项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及长期应收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核算PPP项目等投资类工程未到回购期或已进入回购期尚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时点的工程款项。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长期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竣工验收后存在逾期未能收回的长期应收款,转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3、合同资产(含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公司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同时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坏账准备,按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根据前述确认公允价值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2024年1-9月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560.00万元,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小计2,594.27万元。

五、关于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