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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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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因应付票据到期承兑,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减少32.99%。

2、因支付股权转让款,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增加507.70%。

3、因支付部分工程款项及美好生活支付货款,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减少39.96%。

4、因美好生活收到往来款款项,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减少81.11%。

5、因取得银行长期借款,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增加84.68%。

6、因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本期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84.67%。

7、因取得对联营单位的投资收益减少,本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5.33%。

8、因公司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9、因美好生活本期应交所得税增加,本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10、因收购股权支付的现金增加,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11、因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欣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京晶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3,388,430.95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21,302,935.64元。

法定代表人:王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欣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京晶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春生先生、王欣荣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现将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李春生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李春生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春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50,000股,并承诺自2024年6月5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王欣荣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王欣荣女士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欣荣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60,000股,并承诺自2024年6月5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为保障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李春生先生、王欣荣女士的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后生效。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谢丹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赵泰笙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谢丹女士、赵泰笙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李春生先生、王欣荣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行使职权,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李春生先生、王欣荣女士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黄梅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黄梅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黄梅女士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黄梅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黄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黄梅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行使职权,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黄梅女士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赵泰笙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赵泰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赵泰笙先生简历

赵泰笙,男,1979年11月出生,学士学位。曾任北京华联(SKP)百货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武汉华联(SKP)百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春影都影视产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泰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0月18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本次会议的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达所有董事和监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 年10月30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0)。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泰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赵泰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谢丹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意见,董事会提名选举谢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谢丹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赵泰笙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意见,董事会提名选举赵泰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赵泰笙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

1、赵泰笙先生简历

赵泰笙,男,1979年11月出生,学士学位。曾任北京华联(SKP)百货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武汉华联(SKP)百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春影都影视产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泰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谢丹女士简历

谢丹,女,1973年5月出生,硕士学位。曾就职于北京华联(SKP)百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华联美好生活百货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会议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花玉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