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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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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78 证券简称:滨化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任元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祥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海丰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任元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祥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海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任元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祥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海丰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于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9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连带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乔绪升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不存在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0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2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批准公司本次发行并授权董事会及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

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2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12号)。上交所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

2023年3月10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92号)。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审核问询函》进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2023年4月15日、2023年5月13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公告文件。

2023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360号)。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于2023年7月7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公告文件。

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公司自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来,一直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但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审议程序的履行情况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认为公司拟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系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基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合理统筹安排资金,确保相关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本次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尚需上交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上交所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3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的剩余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为维护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公司拟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9,228,286.07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292,168,030.81元。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止2024年10月30日,公司总股本2,058,036,276股,扣除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53,678,42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43,578.50元(含税)。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20,043,578.50元;前三季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46,731,506.7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66,775,085.26元,占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8.13%。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3,678,426股(截至2024年9月30日)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规定,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公司环氧丙烷、烧碱等部分产品存在内部自用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4,75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本次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之内。

一、担保情况概述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相关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为166,000万元。上述担保包括长、短期贷款、票据、信用证、融资租赁、保理等融资业务所对应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子公司(含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其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96,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公告》。

近日,东瑞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开立国内信用证合同》,开展融资额度为5,000万元的信用证融资业务,期限一年。同时,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东瑞公司前述业务提供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一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东瑞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44,750万元(含上述担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岩山,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85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注册资本150,00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3年资产总额361,782.48万元,负债总额129,957.61万元,流动负债116,414.77万元,资产净额231,824.86万元,营业收入273,407.82万元,净利润25,032.96万元。

三、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94,896.75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91,084.95万元,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61%和34.28%。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对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结果及公示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四)本次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