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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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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7 证券简称:友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16,826.15万元,下降45.79%,主要系公司本期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净现金收入同比减少情况下,偿还债务所致。

2、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1,146.90万元,下降36.11%,主要系去年12月末正值国家法定节假日,未到账的货款本期全部到账所致。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166.13万元,下降75.97%,主要系部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收回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2,120.47万元,下降64.74%,主要系应付职工绩效奖金本期发放所致。

5、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844.81万元,下降61.08%,主要系本期应交增值税及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6、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增加1,682.88万元,增长1,491.69%,主要系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确认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其他综合收益份额增加所致。

7、已赚保费较上年同期增加34.15万元,增长196.20%,主要系子公司湖南友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期保费收入增加所致。

8、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6万元,下降30.64%,主要系子公司湖南友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期计提担保赔偿准备减少所致。

9、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579.19万元,增长44.01%,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政府退税及减免增加所致。

10、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4.04万元,增长2,096.14%,主要系本期出售报废资产取得收益所致。

11、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319.88万元,下降64.82%,主要系去年同期公司终止合同支付赔偿款所致。

12、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8.16万元,下降85.29%,主要系公司本期应纳税所得减少所致。

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716.19万元,增长31.15%,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入下降但期间费用同比减少且收到税务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减免退税,同时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019.02万元,下降32.30%,主要系公司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净现金收入同比减少、公司子公司长沙市芙蓉区友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同比贷款净增加所致。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552.30万元,增长335.11%,主要系公司去年同期支付股权收购款及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2,587.66万元,下降48.68%,主要系公司偿还债务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对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天建设”)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为由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郴州友谊阿波罗商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友阿”) 提起诉讼的一审民事判决书((2023)湘1002民初8066号),判决如下: 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45,200,053.7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以 45,200,053.70元为基数,自2016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2、原告对所承建涉案工程的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在45,200,053.70元内享有优先受偿权;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郴州友阿和顺天建设均已向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二审上诉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本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胡子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龙桂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宇丽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胡子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龙桂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宇丽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