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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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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转让中小微公司全部股权的事项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为压降公司财务性投资占比,快速回笼资金偿还到期债务并优化公司对外投资结构,同时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和提高公司发展质量,公司决定对相关业务进行调整,并出售参股公司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微公司”)的全部股权。经公司多方询价,最终确定交易对手方为深圳市芸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芸通投资),并以交易对价人民币10,170万元转让公司所持中小微公司约14.19%的股权以及尚未经工商登记的2,200万元增资权益及其全部附属、衍生权益。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芸通投资相关股转款已全部支付完毕,相关工商手续均已办理完毕。本报告期处置中小微公司股权导致非经常性损益出现大额变动,扣除该影响后归母净利润相比上年同期减亏66.63%。

(2)关于新余德佑开展融资租赁的事项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9月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子公司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德佑”)作为承租人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融资租赁”)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0年。新余德佑将电费收费权质押给华润融资租赁、并将相关资产抵押给华润融资租赁作为交易担保;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债权劣后承诺,承诺其对承租人的债权劣后于华润融资租赁。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所有相关融资租赁及抵押担保协议已圆满达成并正式签署。公司已顺利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实现融资15,000万元。此次携手国有控股背景的融资租赁公司并成功融资,不仅有效促进了公司现有资产的进一步激活与优化配置,还显著拓宽了公司的融资途径,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更为坚实的财务基础。

(3)关于获得银行授信额度的事项

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子公司及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董事刘公直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总计人民币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公直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此次获得银行授信,不仅彰显了金融机构对公司信用状况及未来发展潜力的高度认可,更在实质上为公司带来了融资成本的显著下降以及财务灵活性的提升,对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化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小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小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化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小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小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