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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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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4-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的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153,295.15元为公司理财产品收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谢秉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新乔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志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谢秉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新乔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志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4-046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3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10月3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10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比音勒芬商业办公楼8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秉政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8人,代表股份282,154,9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3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41,74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5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7人,代表股份40,408,0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5人,代表股份40,436,5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2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7人,代表股份40,408,0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03%。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会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1,981,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113,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弃权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263,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22%;反对113,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1%;弃权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7%。

周文乐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桑健、黄巧婷

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4-047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公司总部8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由董事长谢秉政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在董事会召开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4-048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公司总部8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梁传勇先生主持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选举梁传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个人简历

梁传勇先生,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广州市格风服饰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2024年1月起任公司监事。

梁传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深交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