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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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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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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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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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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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壮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纯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燕玲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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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王壮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纯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燕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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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壮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纯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燕玲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4-081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拟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上述最高借款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利率为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产业持续发展,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项目投资及业务拓展等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最高借款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利率为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每笔借款的具体期限视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及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王壮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王壮鹏先生,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052119710903****住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
关联关系说明:王壮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王壮鹏先生系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联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资助人(甲方):王壮鹏
被资助人(乙方):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财务资助用途:用于乙方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项目投资及业务拓展等。
(二)财务资助额度:乙方及其子公司有借款需求且甲方有资金可以出借,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即财务资助额度有效使用期限),甲方向乙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小写 ¥200,000,000.00元整)的财务资助。
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即在本协议约定的财务资助额度有效使用期限内,乙方及其子公司可循环使用财务资助额度,即额度项下任一债务得以清偿后,该债务原先所占用的借款额度可继续使用。上述财务资助无其他担保条件,乙方及其子公司对此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
(三)财务资助利率: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四)借款期限:每笔借款的具体期限由双方另行确定,乙方及其子公司按双方另行确定的时间到期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乙方及其子公司可提前还款(含提前部分还款),提前还款无需支付补偿金。
(五)违约责任:乙方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借款,有权要求乙方及其子公司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财务资助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项目投资及业务拓展等资金需求,有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且公司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提升市场竞争力,长远稳定发展。
五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提供的财务资助利率为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维持公司资金周转,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将《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王壮加应予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壮加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满足了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且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体现了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事项。
(四)其他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4-078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以邮件、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4年10月30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壮加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编写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内容依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产业持续发展,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项目投资及业务拓展等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最高借款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利率为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每笔借款的具体期限视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
鉴于王壮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壮加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3、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规划,为优化企业组织架构,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松炀再生资源(广州)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全资子公司注销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4-079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4年10月30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建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编写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内容依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产业持续发展,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项目投资及业务拓展等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最高借款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利率为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每笔借款的具体期限视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
鉴于王壮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监事会审核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满足了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且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体现了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4-082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经营规划,为优化企业组织架构,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松炀再生资源(广州)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全资子公司注销相关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广州全资子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松炀再生资源(广州)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384W83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汇彩路10号1-3楼313、315房K061
5、法定代表人:林振波
6、注册资本: 5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1-01-08
8、营业期限:2021-01-08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 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10、出资人及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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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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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广州全资子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控股子公司注销相关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广州全资子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广州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对公司经营规划的整体考虑,有利于优化企业组织架构,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