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4-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回购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事项
1、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750,7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最高成交价为1.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992,939.2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许水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保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保峰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许水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保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龚保峰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注:被冻结股份数量包含在质押股份数量内。)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4-048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1)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英新塘”)与杭州东合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合羽绒”)于2023年11月签署的《厂房租赁合同》即将期满,因业务经营需要,续租位于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霞江村(建筑面积:20,980平方米)作为生产经营使用。杭州华英新塘和东合羽绒新签署《厂房租赁合同(一)》,租期一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180万元。
(2)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华英新塘羽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英新塘”)与东合羽绒于2023年11月签署的《厂房租赁合同》即将期满,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续租位于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霞江村(北天鹅基地)(建筑面积:13,605平方米)作为生产经营使用。安徽华英新塘和东合羽绒新签署《厂房租赁合同(二)》,租期一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120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东合羽绒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水均先生的女儿许玲丽女士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东合羽绒构成本公司之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许水均先生、张勇先生、陈尧华先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东合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玲丽
注册资本:6,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萧山区新塘街道霞江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羽毛(绒)及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家居用品制造;服装制造;皮革制品制造;箱包制造;羽毛(绒)及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家居用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截至2024年9月30日,东合羽绒总资产26,029.27万元,净资产2,090.51万元;2024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4,348.15万元,净利润-820.0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主要股东:许玲丽持股80%;许玲芳持股20%。
4、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东合羽绒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水均先生的女儿许玲丽女士控制的企业。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构成本公司之关联法人。
5、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合羽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均参照出租物业同地区同等条件类似物业的租赁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租赁价格的确定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厂房租赁合同(一)》主要内容如下:
出租方(甲方):杭州东合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杭州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1、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霞江村,租赁建筑面积为20,980平方米。
2、厂房起付日期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租赁期限1年。
(2)本合同期满,双方如需续签合同,需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另行商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3、租金及租金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本合同生效后,承租方应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至甲方。
4、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5、生效时间:合同经乙方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并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厂房租赁合同(二)》主要内容如下:
出租方(甲方):杭州东合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安徽华英新塘羽绒有限公司
1、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霞江村(北天鹅基地),租赁建筑面积为13,605平方米。
2、厂房起付日期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租赁期限1年。
(2)本合同期满,双方如需续签合同,需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另行商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3、租金及租金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本合同生效后,承租方应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至甲方。
4、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5、生效时间:合同经乙方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并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本次向东合羽绒租赁厂房是基于满足羽绒板块扩大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将获得上述租赁厂房的使用权,有利于满足公司未来羽绒业务发展规划的需要。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市场行情,定价公允合理。公司在审批本次关联交易过程中,遵循了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水均先生及其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不含关联借款)的总金额为873.33万元,均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许水均或其控制的企业申请了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循环使用,截至目前借款本息余额为人民币8,779.65万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签署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安徽华英新塘羽绒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杭州东合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租赁厂房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了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予回避。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4-049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27日,经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水均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借款额度展期1年,借款利率不超过年化7%,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截至目前,上述借款本金及其对应利息余额为8,779.65万元。
鉴于上述借款额度即将到期,考虑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规划、项目投资和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为丰富资金流,经协商一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在不超过1.5亿元的借款额度范围内进行续期,续期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不超过年化6%,借款金额在上述额度内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本次交易事项。本次借款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也无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2、关联关系说明
许水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许水均先生及其控制的主体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许水均先生、张勇先生、陈尧华先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许水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61.30万股股票,通过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51,189.36万股股票,其一致行动人信阳市广兴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4,265.78万股股票,合计持有公司56,116.44万股股票,持股比例26.31%,许水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借款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水均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拟以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借款额度续期1年的方式,继续向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期限自原借款额度到期之日起开始计算,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循环使用。
2、借款利率:不超过年化6%,实际借款利率以签署具体的单笔借款协议约定的为准。本次借款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也无需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3、借款用途: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
4、计息方式:按照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息。
5、借款期限:该项借款额度使用期限为一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期。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借款利率依据市场化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关联方许水均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申请借款续期,将继续用于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规划顺利推进提供资金支持。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水均先生及其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不含关联借款)的总金额为873.33万元,均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许水均或其控制的企业申请了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循环使用,截至目前借款本息余额为人民币8,779.65万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公司向关联方借款额度续期能够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贷款利率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鉴于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予回避。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4-050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26日、2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不超过9,95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根据目前关联交易进度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调减向广汉东兴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汉东兴”)采购原材料、商品交易额2,000万元,调增向杭州东合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合羽绒”)采购原材料、商品交易额1,000万元,并拟新增向关联方信阳鼎方优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方优选”)销售产品、商品交易额3,000万元。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后的总额为不超过11,950万元。
2、本次《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董事许水均、张勇、陈尧华、朱明红、张巍、龚保峰回避表决。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汉东兴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三水镇六林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2,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水均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羽绒制品、羽毛、床上用品、服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9月30日,广汉东兴总资产2.52亿元,净资产2,988.06万元;2024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9,572.58万元,净利润106.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名称:杭州东合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萧山区新塘街道霞江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玲丽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羽毛(绒)及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家居用品制造;服装制造;皮革制品制造;箱包制造;羽毛(绒)及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家居用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东合羽绒总资产26,029.27万元,净资产2,090.51万元;2024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4,348.15万元,净利润-820.0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公司名称:信阳鼎方优选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政和办事处政和花园C区25号楼112、113、212、213门面房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丁庆博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鲜肉批发;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新鲜蔬菜批发;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新鲜蔬菜零售;贸易经纪;食品添加剂销售;畜禽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鲜蛋批发;鲜蛋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包装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鼎方优选设立未满一年,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暂无相关财务数据。鼎方优选为信阳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产投”)三级全资子公司,信产投系信阳市财政局直属国有企业。公司对鼎方优选及其股东的财务资金状况和资信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交易对方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东合羽绒、广汉东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水均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鼎方优选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丁庆博先生担任董事的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信产投间接控制鼎方优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主体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查询,上述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业务合同约定了合理的结算周期。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计价方式及交易价格在遵循独立交易原则下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公允定价,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本次调整的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基于与相关客户原有的合作基础或未来业务拓展需要;本次新增的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求,充分发挥信阳市国资平台资源优势,体现专业协同和优势互补,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发展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发展。
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发展和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协议确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鉴于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予回避。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4-051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一)整体情况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计提1,411.70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2,104.80万元,其他应收款冲回减值准备1,278.90万元,存货计提跌价准备585.80万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
2024年前三季度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2,104.80万元;其他应收款冲回减值准备1,278.90万元,计提依据如下: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考虑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参照不同账龄区间预期损失率,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存货
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85.80万元,计提依据如下: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1,411.70万元,将减少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1,411.70万元。上述金额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三、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4-052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11月20日下午14点30分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下转2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