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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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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编号:2024-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度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相关股票期权

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度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授予的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695名激励对象对应股票期权26,214,300份、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428名激励对象对应股票期权11,063,044份(最终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注销份额为准)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监事会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度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相关股票期权事项发表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截止2024年8月16日,上述应注销股票期权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2、参与海底科学观测网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

2024年7月30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参与海底科学观测网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并配资不超过28,000万元。

3、2024年度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经2024年7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8月16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含)人民币20亿元的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

4、中电信创控股(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信创共同体”)减资

2024年9月3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等各合伙人对共同投资的信创共同体减少注册资本金至9.2亿元,将原14.805亿元出资款按各合伙人认缴占比进行分配,返还中教电子50万元实缴金额后,各合伙人按照认缴比例分配。如信创共同体顺利完成减资,公司对其出资金额将调整至153,333,333.33元,份额比例仍为16.67%,返还金额为246,666,666.67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收到该返还金额。

5、银行授信额度调剂情况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为确保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下属子公司对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主要为长城科技、湖南长科、湘计海盾及海盾光纤对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华夏银行及招商银行等的综合授信额度进行调剂。调剂后,公司整体合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保持173,000万元不变。

6、公司股份回购进展

2023年12月1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回购4,999,94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50%,最高成交价格为9.9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8.1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4,290,135.50元(不含交易费用)。

7、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开展全面金融合作情况

为拓宽融资渠道,增加授信额度储备,在综合考虑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下,经2024年5月23、2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6月18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在前次《全面金融合作协议》到期后,公司与中电财务协商拟重新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以信用方式取得中电财务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同时约定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期限三年。授信额度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但额度内各种授信品种余额合计不得超过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2024-043号公告)。

2024年1-9月通过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单位:元

8、报告期内获得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贷款的情况

(1)2024年1月5日,公司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8亿元,期限壹年。

(2)2024年3月8日,公司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亿元,期限叁年。

(3)2024年3月8日,公司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9亿元,期限壹年。

(4)2024年4月25日,公司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亿元,期限壹年。

(5)2024年5月13日,公司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亿元,期限壹年。

(6)2024年5月24日,公司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3亿元,期限壹年。

(7)2024年6月14日,公司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亿元,期限壹年。

(8)2024年2月4日,湖南长城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国长城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3亿元,期限壹年。

(9)2024年2月28日,圣非凡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国长城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壹年。

(10)2024年5月30日,圣非凡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国长城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5亿元,期限壹年。

(11)2024年8月6日,圣非凡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国长城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9个月。

(12)2024年8月16日,圣非凡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国长城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400万元,期限9个月。

(13)2024年3月25日,湘计海盾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壹年。

(14)2024年3月26日,中原电子信息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原电子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995万元,期限壹年。

(15)2024年3月13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6.18亿元,期限壹年。

(16)2024年1月1日,湖南长城与中国银行株洲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壹年。

(17)2024年2月4日,湖南长城与中国银行株洲分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授信额度5,000万元,期限壹年。

(18)2024年1月26日,湘计海盾与中国银行长沙开福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800万元,期限壹年。

(19)2024年4月11日,湘计海盾与中国银行长沙开福支行签订《授信协议》,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8亿元,期限壹年。

(20)2024年5月6日,湘计海盾与中国银行长沙开福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00万元,期限壹年。

(21)2024年5月16日,湘计海盾与中国银行长沙开福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800万元,期限壹年。

(22)2024年6月20日,湘计海盾与中国银行长沙开福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壹年。

(23)2024年7月19日,湘计海盾与中国银行长沙开福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壹年。

(24)2024年7月22日,湘计海盾与中国银行长沙开福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万元,期限壹年。

(25)2024年9月24日,湘计海盾与中国银行长沙开福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200万元,期限壹年。

(26)2024年9月29日,湘计海盾与中国银行长沙开福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200万元,期限壹年。

(27)2024年2月5日,湖南长城与工商银行株洲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壹年。

(28)2024年5月18日,长江科技与工商银行武汉江岸支行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壹年。

(29)2024年9月26日,长江科技与工商银行江岸支行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4,000万元,期限叁年。

(30)2024年1月25日,长江科技与招商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壹年。

(31)2024年1月12日,长城信息与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签订《授信协议》,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壹年。

(32)2024年5月6日,长沙中电软件园与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签订《授信协议》,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贰年。

(33)2024年5月27日,长城科技与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签订《授信协议》,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期限壹年。

(34)2024年9月20日,湘计海盾与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壹年。

(35)2023年9月26日,长城科技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固定资产类贷款),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固定资产贷款总额度人民币3.5亿元,期限伍年。2024年7月31日,基于此合同新增贷款2,171.3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贷款余额为1.63亿元。

(36)2024年5月17日,长城信息与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期限壹年。

(37)2024年4月30日,长城电源与浦发银行太原分行签订《授信协议》,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期限壹年。

(38)2024年5月20日,长城信息与浦发银行长沙星沙支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期限九个月。

(39)2024年7月10日,长城电源与建设银行双塔东街支行签订《授信协议》,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期限壹年。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戴湘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金娣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宏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戴湘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金娣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宏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4-075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066,证券简称:中国长城)连续两个交易日(2024年10月29日、10月3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相关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公司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和控股股东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简称“中电有限”)核实,确认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有关核实情况如下:

1.截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近期未发现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除公司近期已披露事项外,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和控股股东中电有限未筹划其他关于公司相关的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及其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4-07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深圳中电长城大厦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八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八名;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戴湘桃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公告2024-073号《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效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维持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和监管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理财;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壹年。本次拟进行理财的投资主体单位为公司子公司。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