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10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43版)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打字复印,家政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安防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健身休闲活动,棋牌室服务,台球活动,家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制造,特种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洗烫服务,洗染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停车场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病媒生物防制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物清洁服务,日用电器修理,汽车零配件批发,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室内空气污染治理,专业开锁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赛事策划,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竞赛组织,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养老服务,门窗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保险代理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筑劳务分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检测,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13、自然资源

公司名称:湖北省自然资源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祖雄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3年01月10日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韩杨路1号光电创新园1号楼401室

经营范围: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生态资源监测;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遗迹保护管理;环境保护监测;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资源管理;水文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矿业权评估服务;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城市公园管理;森林公园管理;园区管理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水污染治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 :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检验检测服务;测绘服务;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00%。

14、生态新城

公司名称: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磊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2月26日

住所: 武汉市洪山区花山镇特1号

经营范围: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房地产开发业务;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委托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股东:湖北省联投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0.00%,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00%。

15、联投资本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黄露

注册资本:7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22日

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街道民主二路75号华中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12栋

经营范围:对工业、商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劵、期货投资咨询);股权投资。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9.9733%,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00%,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0.0267%。

16、数产集团

公司名称: 湖北省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忠浩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6月2日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街道民主二路75号华中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19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顶级域名运行管理;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测绘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商用密码产品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征信业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舆情信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旅客票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财务咨询;办公设备耗材销售;薪酬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承接档案服务外包;税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00%。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北工建、湖北路桥、城市运营、荆楚投资、联投咨询、商贸物流、生态新城、联投物业、金州水务、联投资本、软件新城、联投置业、福汉木业、建筑设计院、自然资源、数产集团均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联投集团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因此,上述公司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湖北工建、湖北路桥、城市运营、荆楚投资、联投咨询、商贸物流、生态新城、联投物业、金州水务、联投资本、软件新城、联投置业、福汉木业、建筑设计院、自然资源、数产集团均系在与公司的历史交易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且均拥有较好的行业声誉,运营情况良好,具备持续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东湖高新在原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拟增加与湖北工建、湖北路桥、城市运营、荆楚投资、联投咨询、商贸物流、生态新城、联投物业、金州水务、联投资本、软件新城、联投置业、福汉木业、建筑设计院、自然资源、数产集团发生业务往来的交易,增加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63,630万元。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与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根据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加合理利润、第三方评估价格确定双方的关联交易价格。

交易双方可在协议确定的定价原则基础上,就具体交易事宜另行签署合同加以约定。各项交易的具体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依交易双方另行签署的合同约定执行。

四、增加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经常性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持续推进。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在双方平等、诚信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拟增加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拟增加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涛先生、周敏女士、刘祖雄先生、史文明先生、杨洋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计委员会

本次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拟增加的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需要。本次交易不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委员会提醒公司董事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上述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本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投票权。

六、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联投”)及其下属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集团”)其下属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情况

(一)自董事会审批通过本次拟发生交易之日起的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湖北联投及其下属公司、控股股东建投集团其下属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4.92%(不含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审议同意调增金额62,900万元以及本次拟调增金额163,630万元,包括已经董事会审议但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除外)。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163,6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30%。因此,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过去 12 个月内与本次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与间接控股股东湖北联投及其下属公司、建投集团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1、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及其他相关单项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原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武汉智园科技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园科技”)在《投资合作协议》和《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与关联方联投鄂东黄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鄂东黄冈公司”)签署《黄冈高新区智能科技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及其他相关的单项合同;同意全资子公司智园科技与关联方联投鄂东黄冈公司基于EPC项目合作内容和联合体的分工签署单项合同,合计金额预计不超过 19,500万元(单项合同包含智慧园区建设、产业招商以及运营等业务内容);同意湖北路桥与关联方联投鄂东黄冈公司基于EPC项目合作内容和联合体的分工签署单项合同,最终金额以签署的单项施工合同为准。

具体详见2023年8月31日、2023年12月1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经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现金对价的方式向湖北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售所持有的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6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预计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与标的公司及标的公司控制的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7亿元。

具体详见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2月1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拟将对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桐湖公司”)公司形成的应收账款(合计2,474.57万元)以无追索权的形式转让给工建保理,工建保理支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后,获得对梧桐湖公司的债权。

具体详见2023年10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拟与关联方十堰商务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堰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为准),负责十政储出[2020]16、17号地块的土地开发。上述拟设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总计20,000万元,其中湖北路桥认缴出资5,400万元,占合资公司27%的股权,十堰公司认缴出资14,600万元,占合资公司73%的股权。

具体详见2023年10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增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再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4,600万元,本次调整前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585,192万元,调整后公司同关联人发生的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金额预计不超过599,792万元。

具体详见2023年11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6、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光谷软件基金及联创公司股权清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一起开展对武汉光谷软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光谷软件基金”)及湖北联合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公司”)的股权清理工作中涉及的各类事项,即:同意将光谷软件基金进行注销;同意联创公司股权清算注销等(公司对联创公司实缴200万元,对光谷软件基金实缴3,000万元,出资合计3,200万元)。

具体详见2024年2月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软件新城公司在交行2,913万元贷款本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详见2024年3月22日、4月10日及4月1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8、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4年全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91,570.00万元。

具体详见2024年4月30日、6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9、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对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山投资公司”)形成的应收账款(合计1,670.10万元)以无追索权的形式转让给湖北工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建保理”),工建保理支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后,获得对花山投资公司的债权。

具体详见2024年7月1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0、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向湖北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数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数科”)向关联方湖北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数据集团”)增资不超过31,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数据集团注册资本金由70,000万元变更为100,000万元。公司将间接持有湖北数据集团30%的股权,湖北数据集团成为公司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新数科已在授权范围内与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数据集团签署了《关于湖北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并完成本次向湖北数据集团增资款项的支付,后续湖北数据集团将办理工商变更相关手续。

具体详见2024年7月24日、2024年8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1、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调增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62,900万元,本次调整前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91,570万元,调整后公司同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54,470万元。该事项将与本次调增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2024年8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2024-083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8栋A座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0日

至2024年1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12已经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4-15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公告详见2024年7月24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0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第1、2、3、4、5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11、13、14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11、13、14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登记;股东可以电话、传真和信函方式登记。

2、股东单位代表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公司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3、登记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00-12:00,14:00-17: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8栋A座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段静、周京艳

电话:027-87172038 传真:027-87172100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