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收到了深圳国际仲裁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1)深国仲受4825号-1),因与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隆置业”)的股权回购纠纷事宜,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送达的《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书》((2021)深国仲裁4825号),上述股权回购纠纷事宜赢得仲裁胜诉。
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凯隆置业进行破产清算,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8月6日组成合议庭对申请凯隆置业破产清算进行立案审查。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4)粤01破申452号),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对凯隆置业的破产清算申请。
■
2、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和五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下称“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等议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等,共计不超过31人,将以4.91元/股的价格购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共计不超过512万股,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74,360万股的0.69%,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13.92万元。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
3、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五届十九次会议和五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调整的议案》,因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完成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董事会同意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4.91元/股调整为4.71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员工尚未缴款完毕,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YU CONG LOUIE LU(卢宇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瑜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瑜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YU CONG LOUIE LU(卢宇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瑜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瑜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YU CONG LOUIE LU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5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董事会五届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YU CONG LOUIE LU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因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调整的议案》;
根据《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回购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完成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董事会同意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4.91元/股调整为4.71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其明细如下所示:
(1)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内有效;
(2)全资子公司广东万和电气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贰年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YU CONG LOUIE LU先生签署上述相关的授信额度协议及该协议项下相关的法律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五届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6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五届十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卢宇凡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因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调整的议案》,关联监事王如成先生已回避表决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购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五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8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2024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后对2024年员工
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五届十九次会议和五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调整的议案》,因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完成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董事会同意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4.91元/股调整为4.71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1、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和五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等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关联监事王如成先生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2、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3、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五届十九次会议和五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调整的议案》,因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完成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董事会同意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4.91元/股调整为4.71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员工尚未缴款完毕,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二、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价格的原因说明
根据《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回购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利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利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2)派发现金红利
P=P0-V=4.91元/股-0.1980620元/股=4.7119380元/股≈4.71元/股(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现金分红;P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43,6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205,259股后的736,394,7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1日完成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
根据上述规定,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4.91元/股调整为4.71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股票购买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影响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购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实施本次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