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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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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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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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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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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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终止房屋租赁事项
报告期内,因办公场所优化调整,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解除协议》,提前终止房屋租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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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对其全资子公司丰元(云南)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云南”)进行增资,全部计入丰元云南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丰元云南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0,000万元,本次增资未改变丰元云南的股权结构,丰元锂能仍持有丰元云南100%股权,丰元云南为丰元锂能的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丰元云南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成,取得了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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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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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赵晓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江鹏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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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赵晓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江鹏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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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晓萌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