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公司持有的中控技术(688777)股份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2024年1-9月净利润影响为0.35亿元,剔除该因素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6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80%。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南存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贻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贻明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南存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贻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贻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南存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贻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贻明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4-057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炳池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4-059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泰电器”)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源”)及其2家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安能”)的46家下属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的主债权为829,168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主要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担保,均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新能源业务迅速发展,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正泰新能源及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如下表所示:
■
注 1:以外币计量的担保金额,以汇率1欧元对人民币7.8267元折算。
为拓宽资金渠道,创新供应链管理模式,正泰安能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杭州上泗支行、江苏银行杭州分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上述银行为正泰安能及其全资子公司温州泰集速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泰集”)开展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承诺的应付账款提供合计最高6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正泰安能作为保证人为温州泰集在上述额度内到期无法足额兑付的资金承担担保责任。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31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正泰安能、正泰新能源、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514.57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核准或签订协议金额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3。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皆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322,943.7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9.42%,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236,998.7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6%(含公司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余额22,4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7%,系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股权转让完成后,正泰新能及其子公司由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变更为公司关联方所致),其他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附件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附件3:担保的主要内容
■
(下转29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