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股票代码:601658
1 重要提示
1.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2024年10月30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1.3 本行法定代表人刘建军、主管财务工作副行长徐学明及财务会计部负责人邓萍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2 主要财务数据
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本行及子公司合并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或另有标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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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客户贷款的减值准备。
注(2): 按期末归属于银行普通股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计算。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或另有标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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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本行并无潜在摊薄普通股,因此稀释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收益相同。在计算相关指标时,剔除了其他权益工具的因素影响。
1 本报告中的“客户贷款”指“发放贷款和垫款”,“客户存款”指“吸收存款”。
资产质量相关数据指标均使用不含应计利息的数据口径计算。
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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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行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23]第65号)的规定确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结合自身正常业务的性质和特点,本行未将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冲销和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等列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3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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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资本充足率情况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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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自2024年起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计算,以前年度对比期数据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
3 股东信息
3.1 普通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151,140名(其中包括148,714名A股股东及2,426名H股股东),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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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总数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其中包括控股股东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的80,700,000股H股。
注(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总数是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指定并代表其持有的A股股份(沪港通股票)。
注(3):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注(4): 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情况未知外,本行其余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
注(5): 上述股东不存在回购专户;不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参与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普通股股东的情况。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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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总数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其中包括控股股东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的80,700,000股H股。
注(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总数是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指定并代表其持有的A股股份(沪港通股票)。
注(3):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注(4): 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情况未知外,本行其余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
注(5): 上述股东不存在回购专户;不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参与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情况。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股,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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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股,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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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季度经营简要分析
4.1 经营情况概览
本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守长期主义和可持续发展理念,通过能力建设、创新引领、精细化管理“三位一体”,夯实发展基础,锤炼经营韧性,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打造周期应对能力,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
本行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挑战,聚焦稳健发展,有效平衡规模增长、结构优化、收益稳定和风险防控,经营韧性不断增强。一是盈利能力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603.49亿元,同比增长0.09%;其中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1.46%。实现归属于银行股东的净利润758.18亿元,同比增长0.22%。二是统筹“量价险”,打造稳健均衡的业务结构。资产端,坚持以RAROC(风险调整后收益率)为标尺的高频动态管理框架,持续提升资产配置效率。在信贷业务方面,夯实零售基石地位,前三季度零售贷款增长5.69%,在新增贷款中占比40.31%,继续保持行业前列;深耕对公赛道,公司贷款增长11.66%,实现量增质优。主要聚焦“三农”和小微企业领域的“两小”贷款余额占比较上年末继续提升1.12个百分点,推动贷款合理增长,贷款总额占总资产的比例较上年末继续提升0.61个百分点。在非信贷业务方面,强化投研引领,加快资产交易流转,实现资金高效运用。负债端,坚持以价值存款为核心的管理机制和量价统筹的发展理念,动态调整价值存款发展策略,存款实现同比多增2,727.35亿元,结构不断优化,夯实低成本负债优势。前三季度付息负债的平均付息率为1.49%,同比下降8个基点。资产负债两端的精细管理巩固息差优势,前三季度净利息收益率1.89%,在国有大行中继续保持优秀水平。三是资产质量保持优异。持续完善“全面、全程、全员”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深入推动风险管理数字化、集约化转型。稳步推进资本管理高级方法计量,提升风险识别专业能力。截至报告期末,不良贷款率0.86%,继续保持优秀水平;拨备覆盖率301.88%,资本充足率14.23%,风险抵补能力充足。四是聚焦长期发展,多措并举夯实发展根基。调整储蓄代理费率,促进“自营+代理”模式长期健康发展。充分把握国家增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监管支持,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和风险抵御能力。
本行坚持把目光投向经济所需、客户所愿,在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中做好服务,精准有效地满足实体经济金融需求。一是助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强化对先进制造领域的精准支持。截至报告期末,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较上年末增长14.15%。二是积极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力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落地19个省份47个城市“白名单”项目,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积极响应国家关于住房贷款的各项政策与监管要求,满足居民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前三季度住房贷款增加287.28亿元。三是积极支持“两重”“两新”重大战略。加大国债、地方政府债等债券的投资力度,金融投资较上年末增加3,907.31亿元。加快建设线上分期场景,开展信用卡分期立减活动,更好支持家电、数码等大宗消费品以旧换新需求。四是着力写好“五篇大文章”的“邮储答卷”。将“五篇大文章”纳入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制定专属实施方案,加大资源倾斜。切实提升
“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涉农贷款余额2.22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872.77亿元;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58万亿元,在客户贷款总额中占比超过18%,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连续3年获评最高等级。丰富科技金融生态圈,为科技创新注入金融动能,服务科技型企业超8.7万户,融资余额突破4,800亿元,同比增幅超过40%。积极推进绿色金融业务,绿色贷款余额7,320.9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77%,增速持续多年高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全面构建“三横三纵”的立体式养老金融体系,面向未老、银发和家庭三类主体,深耕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养老产业金融三大领域,推动产品共享、服务共融、产业共建。深耕数字化转型,信息科技持续助推业务发展,深化IT精细化治理效能,以“新核心+十大项目群”为抓手,加快核心系统升级换代。
本行不断追求管理高效和成果最优,以体系支撑能力为基础,以客户服务的精细化管理为核心,以数字化转型为驱动,筑牢差异化的竞争优势。
一是以打造五大差异化增长极(五大差异化增长极是指“三农”金融、小微金融、主动授信、财富管理、金融市场五大差异化增长极。)为重点,持续提升体系支撑能力,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加速变革“三农”金融运营模式。推动小额贷款产品整合和流程优化,建强“三农”客户经理队伍,推进产业强村和人口大村网格化开发,推动特色优势产业精准服务。深化全方位一站式综合服务,构建普惠金融“信贷+”综合服务模式。通过“1+N”客户服务团组,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主办行服务方案,依托“邮储易企营”平台,积极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深入开展场景化服务转型,与产业平台、核心企业“点对点”合作,以点拓面服务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实现客户的链路式、批量化触达。加速推进主动授信。拓宽线上场景客户来源,强化多渠道协同营销能力,主动授信贷款余额超2,700亿元,不良贷款率0.5%左右,形成业务规模快速增长、风险水平合理适度、客户体验持续提升的高质量发展模式。全力打造财富管理差异化增长极。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第一时间与客户、财富管理人员交流市场动态及产品净值,及时跟进客户资产配置及仓位管理,推进高收益、稳估值、灵活联动的产品策略,做好长期陪伴。保险紧跟市场发展节奏,深化客户投教,开展1.7万场《为什么买保险2.0》沙龙,不断完善《保险攻略》等赋能支撑体系,提升保险保障能力。持续巩固金融市场差异化增长极的价值创造能力。坚持投研引领,提升资产配置和交易的精细化管理能力。强化“看未来”理念和技术应用。持续推进“看未来”技术体系3.0阶段建设,制定十个细分行业“看未来”模型,进一步扩大“看未来”理念和技术的应用范围。前三季度使用“看未来”技术批复客户11,547户、增长87.94%,批复金额17,104.25亿元、增长257.99%,应用“看未来”技术获得的主办行客户1,635户、增长68.38%。
二是坚守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实现与客户相伴成长,共享价值增值。零售AUM(管理个人客户资产)规模超16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15万亿元,VIP客户(本行资产在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的客户为VIP客户,其中在人民币10万元(含)至50万元间的客户为金桂客户,在人民币50万元(含)至600万元间的客户为富嘉客户,在人民币600万元及以上的客户为鼎福客户。)5,513.85万户,较上年末增长7.11%;富嘉及以上客户569.08万户,较上年末增长14.67%。以培育主办行客户为主线,全面深化“1+N”经营与服务新体系(“1+N”经营与服务新体系是指围绕客户、产品、联动、服务、风险、科技六个维度,实施经营机制的改革和深化,打造前中后台一体化的营销支撑服务体系。)。自主研发建设政务金融云平台,链式拓展服务G端、B端和C端客户,医账通、惠农撮合、智慧教育、智慧法院等政务金融云子系统服务范围已覆盖全国30个省份。以代发工资、团办信用卡、客群专属理财保险为重点推进批零联动,机构客户代发业务金额同比增长约15%。公司客户新增24.27万户,公司主办行客户较上年末增长85.22%,FPA(公司客户融资总量)5.35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0.67万亿元,增长14.29%。深耕同业生态圈建设,“邮你同赢”同业生态平台客户活跃度显著提升,注册客户数量近2,500家,累计交易规模突破4万亿元。
三是提升数字化水平,增强协同服务能力。加快智能技术赋能。完善小邮助手智能问答工具,以“机器人智能回复+专家人工解答”双模式驱动,快速协助网点人员解决柜面业务问题,智能回复问题累计超58万次;在智能柜员机的高频交易上创新应用“数字人”导航、业务审核、伴随引导等功能,为客户提供多角度、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依托云柜加速推广移动展业“单人外拓”,在32家分行14,173台设备应用,致力于打造高效、精准、深度的服务能力,提升客户满意度。强化线上运营体系建设。围绕客户生命周期,聚焦客群画像分析,加强数据赋能;提升手机银行风险运营能力,引入NFC证件识读功能,强化客户身份验证安全。集约化运营提质扩面。全行车贷和部分分行消费贷款实现总行集中审批,统一各地作业标准、拉齐风险偏好,笔均审批用时压降八成,作业人员压降三成;小额贷款实现审查审批一级分行集中、8家分行审查审批集中到总行作业,作业人员压降约四成。优化小额贷款贷后预警模型规则,推广小额贷款远程视频贷后服务,视频贷后笔均耗时较现场贷后压降约90%。36家分行实现集中催收全覆盖,增加多号码外呼和闪信功能,并持续优化催收策略,提升催收效果。
唯疾风方知劲草,唯烈火方炼真金。下一步,本行将坚持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坚守一流大型零售银行的战略定位,围绕打造“服务实体经济一流、客户体验一流、价值创造一流”的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稳步提升经营效益和管理效能,坚定不移做优做强,不断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邮储力量!
4.2 财务表现
4.2.1 财务业绩
报告期内,本行实现营业收入2,603.49亿元,同比增加2.27亿元,增长0.09%;实现净利润759.83亿元,同比增加2.17亿元,增长0.29%。年化平均总资产回报率为0.62%,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79%。
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行实现利息净收入2,149.47亿元,同比增加31.00亿元,增长1.46%,主要是本行坚持“量价险”均衡发展策略,着力提升资产负债配置效率,加强定价精细化管理,利息净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行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07.15亿元,同比减少30.00亿元,下降12.65%,主要是受“报行合一”政策影响,代理保险业务收入减少导致。本行积极应对代理保险政策调整影响,持续推动中间业务多元化发展,深化
“商行+投行+投资”联动经营,投资银行、交易银行、公司金融等业务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中收降幅持续收窄。
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行业务及管理费1,563.32亿元,同比增加23.23亿元,增长1.51%。
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行信用减值损失189.34亿元,同比减少22.15亿元,下降10.47%。
4.2.2 资产负债及股东权益
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达167,462.6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196.34亿元,增长6.48%。客户贷款总额87,793.7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304.80亿元,增长7.74%,其中,个人贷款47,244.0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541.57亿元,增长5.69%,主要是本行坚守零售银行战略定位,持续打造服务乡村振兴主力军,加大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信贷投放力度,个人小额贷款实现较快增长;公司贷款35,894.1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749.42亿元,增长11.66%,主要是本行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领域信贷投放,同时积极推进产品服务创新,公司贷款规模实现较快增长。
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负债总额157,133.9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433.82亿元,增长6.39%。客户存款150,073.3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513.72亿元,增长7.53%,其中,个人存款133,560.8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612.30亿元,增长6.89%,主要是本行坚持存款高质量发展理念,持续优化存款业务结构,一年期及以下定期存款增长带动;公司存款16,474.2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889.83亿元,增长12.96%,主要是本行全面深化“1+N”经营与服务新体系,不断提升公司客户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公司存款实现较快增长。
股东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权益总额10,328.6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62.52亿元,增长7.97%。其中,发行永续债300亿元,净利润带动增加759.83亿元,分配普通股、永续债股息311.97亿元。
4.2.3 资产质量和资本充足率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不良贷款余额754.6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0.00亿元;不良贷款率0.86%,较上年末上升0.03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余额793.5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44.04亿元;关注类贷款占比0.91%,较上年末上升0.23个百分点。逾期贷款余额975.6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35.39亿元;逾期率1.11%,较上年末上升0.20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301.88%,较上年末下降45.69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年化不良贷款生成率0.79%。
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42%,较上年末下降0.11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11.71%,较上年末提升0.10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4.23%,与上年末持平,均满足监管要求。
1 不良贷款生成率=(期末不良信贷余额-期初不良信贷余额+期间清收处置及上调金额)/期初信贷余额。
4.3财务报表及补充资料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载于本报告附录一,补充资料载于本报告附录二。本行按中国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报告期内归属于银行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银行股东的权益均无差异。
5 其他提醒事项
本行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99,161,076,038股普通股为基数,向截至2024年7月1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人民币2.61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约为人民币258.81亿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其中A股股利于2024年7月11日支付,H股股利于2024年8月8日支付。
本行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董事会,建议派发2024年度中期现金股利,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普通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77元(含税),以99,161,076,038股普通股计算,现金股利总额约为人民币146.46亿元(含税)。该分配方案将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如获批准,上述股利将支付予在2025年1月7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行全部普通股股东。A股股利的发放时间预计为2025年1月8日,H股股利的发放时间预计为2025年1月24日。
报告期内,本行依据监管要求所披露的其他重大事件请参见本行刊登的公告。
6 发布季度报告
本报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季度报告同时刊载于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录一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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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续)
2024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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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利润表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
合并利润表(续)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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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利润表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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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利润表(续)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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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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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续)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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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补充资料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要求披露的第三支柱信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巴塞尔协议III最终版》和我国银行业实际情况,于2023年11月1日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部分内容按照《办法》中资本充足率相关概念及规则而非财务会计准则编制。本行按照《办法》附件22《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内容和要求》及相关监管文件要求,披露如下信息:
1. 表格KM1:监管并表关键审慎监管指标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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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为第二组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适用0.5%的附加资本要求。
注(2): 杠杆率指考虑临时豁免存款准备金的杠杆率。
注(3): 杠杆率a指不考虑临时豁免存款准备金的杠杆率。
注(4): 杠杆率b指考虑临时豁免存款准备金、采用最近一个季度内证券融资交易每日余额的简单算数平均值计算的杠杆率。
注(5): 杠杆率c指不考虑临时豁免存款准备金、采用最近一个季度内证券融资交易每日余额的简单算数平均值计算的杠杆率。
2. 表格OV1:风险加权资产概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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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表格GSIB1: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指标
本集团上一年度的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指标请参见本行网址(www.psbc.com/cn/gyyc/tzzgx/cwxx/cwbg/)。
4. 表格LR1:杠杆率监管项目与相关会计项目的差异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5. 表格LR2:杠杆率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注(1): 杠杆率a指不考虑临时豁免存款准备金、采用证券融资交易季末余额计算的杠杆率。
注(2): 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a指考虑临时豁免存款准备金、采用最近一个季度内证券融资交易每日余额的简单算数平均值计算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
注(3): 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b指不考虑临时豁免存款准备金、采用最近一个季度内证券融资交易每日余额的简单算数平均值计算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
注(4): 杠杆率b指考虑临时豁免存款准备金、采用最近一个季度内证券融资交易每日余额的简单算数平均值计算的杠杆率。
注(5): 杠杆率c指不考虑临时豁免存款准备金、采用最近一个季度内证券融资交易每日余额的简单算数平均值计算的杠杆率。
6. 表格LIQ1:流动性覆盖率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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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现金净流出量是指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
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3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续期及2025-2027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续期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租赁框架协议〉续期的议案》《关于继续履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预测2025-2027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审议事项为本行日常业务,不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鉴于本行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政集团)签署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本行与邮政集团签署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协议期限为二十年,应当每三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为持续规范上述关联交易,2024年10月30日,本行召开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续期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租赁框架协议〉续期的议案》《关于继续履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的议案》。
同时,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预测2025-2027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
1.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续期事项
本行董事会同意自动顺延本行与邮政集团《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及《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租赁框架协议》的有效期,延长期限为三年(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同意继续履行本行与邮政集团《商标许可使用协议》。
关联董事刘建军先生、姚红女士、韩文博先生、陈东浩先生、刘新安先生、张宣波先生对上述事项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5-2027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预测事项
(1)与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行董事会同意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2025-2027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关联董事刘建军先生、姚红女士、韩文博先生、陈东浩先生、刘新安先生、张宣波先生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下转9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