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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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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4-04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本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审议批准了本行及附属公司(“本集团”)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本行负责人任德奇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万阜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隃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 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9月30日(“报告期末”),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要求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注:

1.客户贷款不含相关贷款应收利息,客户存款包含相关存款应付利息。

2.为报告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除以报告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3.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要求计算。

4.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人民币百万元)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279,874户,其中:A股250,208户,H股29,666 户。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见下表。

注:

1.本行普通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可流通股份。相关数据及信息基于本行备置于股份过户登记处的股东名册及股东向本行提供的资料。

2.根据本行股东名册,汇丰银行持有本行H股13,886,417,698股。汇丰银行实益持有股份数量比本行股东名册所记载的股份数量多249,218,915股,该差异系2007年汇丰银行从二级市场购买本行H股以及此后获得本行送红股、参与本行配股所形成。该部分股份均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

3.含社保基金会国有资本划转六户持有的1,970,269,383股本行A股股份。除上表列示的持股情况外,社保基金会还持有本行H股630,210,000股,系通过管理人间接持有(含港股通)。报告期末,社保基金会持有本行A股和H股共计12,168,698,900股,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16.39%。

4.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本行H股。持股数量为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已剔除汇丰银行、社保基金会通过该公司间接持有的H股股份249,218,915股、7,027,777,777股,也未包含上述两家股东直接持有的,登记于本行股东名册的H股股份13,886,417,698股、1,405,555,555股。

5.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8年第1号)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包括上述两家公司在内的7家中国烟草总公司下属公司,均授权委托中国烟草总公司出席本行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其他前十大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二)优先股股东总数及持股情况

2024年1-9月,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事项。报告期末,本行优先股股东总数59户。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见下表。

注:

1.本行优先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3.“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4.根据原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据本行所知,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广东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与本行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中的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5.本行未知其他前十名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其他股东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三季度,本集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金融强国建设目标要求和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经营业绩表现改善向好。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45,947.0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80%;负债总额134,549.5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81%;股东权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11,279.0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67%。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961.23亿元,同比下降1.39%;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686.90亿元,同比下降0.69%;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和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0.65%和9.06%,同比分别下降0.04个百分点和下降0.77个百分点。

(一)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1.利息净收入

2024年1-9月,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1,267.96亿元,同比增加26.71亿元,增幅2.15%;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64.65%,同比上升2.24个百分点。

2024年1-9月,本集团净利息收益率1.28%,同比下降2个基点。净利息收益率同比下降,主要是资产端收益率下行较快,一是受存量房贷利率调整、LPR下调、个人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调整等因素综合影响,客户贷款收益率同比下降较多。二是受市场利率中枢持续下行影响,证券投资收益率同比下降。为对冲资产收益率下行压力,报告期内,本集团合理摆布资产负债配置,不断优化业务结构,强化存贷款定价精细化管理,保持了净利息收益率的相对稳定。

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024年1-9月,本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93.53亿元,同比减少47.62亿元,降幅13.96%;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14.97%,同比下降2.18个百分点。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下降,主要是受保险行业手续费“报行合一”、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政策性调整等影响,代理保险和代销基金收入同比下降。同时受信用卡回佣收入及违约金收入减少影响,银行卡业务收入同比下降。

3.业务及管理费

2024年1-9月,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595.24亿元,同比减少5.40亿元,降幅0.90%;本集团成本收入比30.35%,同比上升0.15个百分点。

4.资产减值损失

2024年1-9月,本集团资产减值损失454.88亿元,同比减少35.65亿元,降幅7.27%,其中贷款信用减值损失421.24亿元,同比减少43.60亿元,降幅9.38%。本集团持续监控风险形势重点及走向,加强风险识别,完善精准计量,合理计提拨备,保持充足的风险抵御能力。

(二)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1.客户贷款

报告期末,客户贷款余额84,421.5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850.72亿元,增幅6.10%。其中,公司类贷款余额55,336.0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540.67亿元,增幅6.84%;个人贷款余额26,296.9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565.90亿元,增幅6.33%;票据贴现余额2,788.67亿元,较上年末减少255.85亿元,降幅8.40%。

2.客户存款

报告期末,客户存款余额87,270.2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758.14亿元,增幅2.06%。其中,公司存款占比56.30%,较上年末下降2.66个百分点;个人存款占比41.80%,较上年末上升2.53个百分点。活期存款占比30.96%,较上年末下降3.37个百分点;定期存款占比67.14%,较上年末上升3.24个百分点。

3.金融投资

报告期末,本集团金融投资净额42,263.9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222.51亿元,增幅2.98%。

4.资产质量

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1,115.0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8.12亿元,增幅5.50%;不良贷款率1.32%,较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03.87%,较上年末上升8.66个百分点;拨备率2.69%,较上年末上升0.10个百分点。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关注类及逾期贷款分布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贷款及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质量保持稳定。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有所下降,逾期贷款率和关注类贷款率较上年末有所上升,但较上季末下降。

四、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任德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万阜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隃

银行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任德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万阜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隃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任德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万阜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隃

银行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任德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万阜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隃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任德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万阜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隃

银行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任德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万阜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隃

五、资本充足率

本集团遵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计量资本充足率。报告期末,本集团资本充足率16.22%,一级资本充足率12.20%,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29%,均满足监管要求。

有关资本计量的更多信息,以及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信息请参见在本行官方网站发布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4-03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香港和北京召开。本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张宝江副董事长主持会议。出席会议应到董事18名,亲自出席董事16名,委托出席董事两名,任德奇董事长、陈俊奎非执行董事因其他公务,均书面委托张宝江副董事长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业绩公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号:临2024-040)。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艾栋先生为非执行董事的决议

经中国烟草总公司推荐,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艾栋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如获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同意委任艾栋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艾栋先生的任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其为非执行董事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生效。艾栋先生任职资格生效后,陈俊奎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艾栋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艾栋先生简历请见附件1。

(三)关于聘任顾斌先生为副行长的决议

会议同意聘任顾斌先生为副行长。顾斌先生的任职将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副行长任职资格后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顾斌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顾斌先生简历请见附件2。

(四)关于本公司债券发行额度的决议

会议同意发行资本工具、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金融债券。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将于股东大会资料中披露。

(五)关于子公司债券发行额度的决议

会议同意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交银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25年度债券发行额度合计不超过377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设立专业托管中心实施方案》的决议

会议同意对资产托管业务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和优化。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3年度未从本公司领薪的张向东独立董事、肖伟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任德奇、石磊、李晓慧、马骏、王天泽5位2023年度从本公司领薪的董事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见附件 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 票,弃权0票;殷久勇、周万阜2位2023年度从本公司领薪的董事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见附件 4。

(九)关于《2023年度环境信息披露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3年度环境信息披露报告》,同意在本公司官网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2024年第三季度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同意在本公司官网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申请调整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监管资本计量方法的决议

会议同意对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业务的监管资本计量方法进行调整,在报请监管机构同意后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决议

会议同意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并授权高级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转增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公告》(编号:临2024-041)。

(十三)关于修订《交通银行(巴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决议

会议同意修订《交通银行(巴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会议同意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适用于A股股东)召开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决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艾栋先生简历

2.顾斌先生简历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

艾栋先生简历

艾栋,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艾先生现任中国烟草总公司财务司副司长,兼任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烟草》杂志社有限公司监事,曾任中国烟草总公司财务司综合处处长、会计处副处长,津巴布韦天泽烟草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航天工业总公司第三研究院科员等职务。艾先生1998年于天津商学院获税务专业学士学位。

附件2:

顾斌先生简历

顾斌,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顾先生曾任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局长,工商银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工商银行厦门分行行长,工商银行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工商银行贵州分行副行长,工商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工商银行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等职务。顾先生1997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附件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均为税前数据

注:

1.2015年起,本公司中央管理的董事,其薪酬按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相关办法执行。上表中董事税前报酬为2023年度任职期间全部年度报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2023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2.本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薪酬标准经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为“年度固定基本薪酬+专门委员会履职津贴”,其中:年度固定基本薪酬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25万元;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的履职津贴分别为每年税前人民币5万元、3万元,在多个专门委员会任职的履职津贴可累积计算。本公司独立董事均未从本公司关联方(不包含独立董事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领取薪酬;部分独立董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3.本公司执行董事未从本公司关联方领取薪酬。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李龙成、汪林平、常保升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领取薪酬;其他非执行董事从本公司股东单位或其关联方领取薪酬。

4.本公司董事的任职起止时间参见本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变动公告。

附件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均为税前数据

注:

1.2015年起,本公司中央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按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相关办法执行。上表中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为2023年度任职期间全部年度报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2023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2.何兆斌先生、涂宏先生、林骅先生、刘建军先生、王文进先生、顾生先生的应付年薪中,部分绩效薪酬根据以后年度经营业绩和风险暴露情况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年。

3.交行-汇丰战略合作顾问曹国鸿先生不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4.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起止时间参见本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变动公告。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4-04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

转增股本的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子行”)拟将不超过71亿港元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不向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转增完成后,香港子行股本为450亿港元,本公司继续保持对香港子行的全资控股地位。本次转增事项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转增不属于本公司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本次转增尚待有关监管部门批准。

一、香港子行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已发行股本:379亿港元

注册地点:中国香港中环毕打街20号

成立时间:2014年7月29日

经营范围:主要业务为于香港提供银行服务

董事名单:肖霆先生、孟羽先生、陈清霞女士、单增建先生、陈家乐先生、邓贵彰先生、林炎南先生

(二)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香港子行自开业以来,全面经营商业银行业务,为公司机构和个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是交通银行规模最大的海外银行机构。

2023年12月31日,香港子行总资产4,250亿港元,净资产540亿港元。2023年,香港子行实现营业收入87.3亿港元,净利润24.1亿港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024年9月30日,香港子行总资产4,495亿港元,净资产594亿港元。2024年1-9月,香港子行实现营业收入76.5亿港元,净利润48.7亿港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转增概述

本公司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议案》,该议案有效表决票18票,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董事会决议,香港子行将不超过71亿港元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不向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转增完成后,香港子行股本为450亿港元,本公司继续保持对香港子行的全资控股地位。

本次转增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审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转增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增不对本公司提供现金选择权,本公司无资金流出。

本次转增符合本公司集团发展战略规划,旨在增强香港子行股本实力,促进香港子行贯彻中央战略决策部署,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转增完成后,本公司仍持有香港子行100%股权,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次转增的风险分析

本次转增尚待有关监管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4-03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新加坡召开。本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通知。会议由徐吉明监事长主持,会议应到9人,实到9人。部分高管和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议案,会议认为本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徐吉明监事长、李曜外部监事、陈汉文外部监事、苏治外部监事因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件: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均为税前数据

注:

1.2015年起,本行中央管理的监事,其薪酬按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相关办法执行。上表中监事税前报酬为2023年度任职期间全部年度报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2023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2.外部监事年度薪酬标准经本行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为“年度固定基本薪酬+专门委员会履职津贴”,其中:年度固定基本薪酬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20万元;担任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的履职津贴分别为每年税前人民币5万元、3万元,在多个专委会任职的履职津贴可累积计算。本行外部监事均未从本行关联方(不包含外部监事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领取薪酬。

3.本行监事长徐吉明、职工监事以及原监事长蔡允革未从本行关联方领取薪酬。本行股东监事王学庆从本行股东单位领取薪酬。本行职工监事以职工身份领取所在岗位薪酬,作为职工监事未再额外领取薪酬。

4.本行监事的任职起止时间参见本行2023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变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