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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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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鹏华易选积极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
终止情形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易选积极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易选积极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截至2024年10月28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4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弘达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基金份额调整申购费率并结束销售

服务费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鹏华弘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弘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调整旗下鹏华弘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003143,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并结束销售服务费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购费率调整方案

自2024年10月31日起,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整为0。

本次申购费率调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结束销售服务费费率优惠活动说明

自2024年10月31日起,本公司结束对本基金开展的销售服务费费率优惠活动,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恢复为0.2%。

三、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费率调整事项,本公司将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应更新。

2、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