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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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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一08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4年7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38,588,036股已于2024年7月11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2%,过户价格为1.4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1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2、关于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暨诉讼进展情况

2024年7月,公司、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共青城市正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金川农饲料有限公司、德阳正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丹棱正邦饲料有限公司、云南广联畜禽有限公司、昆明新好农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大鲸科技有限公司、贵阳正邦畜牧有限公司、重庆广联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广德饲料有限公司、四川彭山正邦饲料有限公司签署了《和解协议》,经友好协商与谈判,一致同意并自愿达成协议,一揽子解决案涉交易文件项下各《和解协议》签约方之间全部及所有纠纷,同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2022)京 01 民初 535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和解协议〉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熊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永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段克玮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熊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永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段克玮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一080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鲍洪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一082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一08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衍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4年10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一082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