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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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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川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吴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川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川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的

换股进展情况暨换股导致

权益变动达到公司总股本1%且

累计达到公司总股本5%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控股”)发行的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29日,电气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45.34%减少至44.11%。本期可交换债券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9日已累计换股88,411.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67%。

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5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电气控股发行的本期可交换债券已累计换股69,1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44%。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收到电气控股出具的《关于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可交债权益变动的告知函》,本期可交换债券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29日已换股192,854,13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4%。截至2024年10月29日,本期可交换债券已累计换股884,112,1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67%。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注1:减持比例根据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15,579,809,092股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电气控股持有公司A股6,750,843,86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3.33%,其直接及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上海电气H股313,642,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1%,合计持有公司45.34%股份。截至2024年10月29日,电气控股持有公司A股6,557,989,730股,电气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4.11%股份;

注2:电气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占总股本比例根据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15,579,809,092股计算;

注3:电气控股发行的本期可交换债券于2024年9月30日起进入换股期,累计变动情况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9日期间电气控股的权益变动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电气控股本期可交换债券进入换股期后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电气控股持股被动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期可交换债券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9日已累计换股88,411.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67%,电气控股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换股期内,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及具体换股数量、换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9:00至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2月3日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9:00至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吴磊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傅敏女士,独立董事徐建新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9:00至10: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至12月2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选中本次活动进行提问,或通过公司邮箱ir@shanghai-electri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吴林珊

传真:021-3469 5780

电子邮箱:ir@shanghai-electri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章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集团香港为电气控股的全资子公司,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第三章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本期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

二、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2024年10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电气控股发行的可交债尚存未交换完成的部分,可交换债券投资者未来十二个月内可能会选择换股,从而导致电气控股被动减持;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无其他增加或继续减少已拥有上海电气权益之股份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发生增加或继续减少上海电气权益的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电气控股持有上海电气A股7,442,101,913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47.77%(本报告书中涉及计算持有上海电气股份比例,按照上海电气截至本报告日的总股本15,579,809,092股计算);其直接持有上海电气H股280,708,000股,并通过全资子公司集团香港持有上海电气H股32,934,000股,合计持有上海电气H股占股本总额的2.01%;电气控股合计持有上海电气49.78%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2024年3月27日,“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债券简称“24电气EB”,债券代码“137185.SH”,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本期债券的期限为3年期,换股期限自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期可交换债券到期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根据《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期债券于2024年9月30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7年3月27日止。

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9日,电气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因本期可交换债券投资者选择换股被动减持累计达到88,411.22万股,占上海电气总股本1,557,980.91万股的5.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三、其他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后,电气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减少,变动比例为5.67%,仍合计持有上海电气44.11%股份,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本次权益变动发生变化。

截至2024年10月29日,电气控股为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之目的,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开立的质押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质押的股份数量为82,588.78万股。除上述之外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海电气股份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海电气股票的行为。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备查文件

一、电气控股的工商营业执照、集团香港的公司注册证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电气。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24年10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或授权代表:

2024年10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24年10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或授权代表:

2024年10月30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24年10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或授权代表:

2024年10月30日

(本报告书中涉及计算持有上海电气股份比例,按照上海电气截至本报告日的总股本15,579,809,092股计算)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于2024年10月25日至10月30日连续4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40%。关于近期可能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事项,提示风险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事项的风险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控股”)持有的上海宁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笙实业”)100%股权。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标的宁笙实业评估报告尚需国资有权部门完成评估备案程序,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电气控股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交易存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通过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的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电气控股于2024年3月27日发行了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4电气EB”或“本期可交换债券”),标的股票为本公司A股股票,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换股价为人民币4.8元,换股期限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7年3月27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关于本期可交换债券相关事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和2024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4电气EB”的债券持有人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9日已累计换股88,411.22万股,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比例为6.9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7%。若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全部用于交换公司A股股票,全部换股数量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比例为8.2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69%。存在债券持有人后续继续转股并在二级市场交易导致A股股价波动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24电气EB”的换股情况,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A股股票于2024年10月25日至10月30日连续4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40%,公司A股股票于2024年10月30日的收盘价格较2024年10月18日的收盘价格涨幅已达88.05%,存在短期涨幅较大后的下跌风险。

截至2024年10月30日,公司A股股票市盈率为464.41。根据中证指数官网发布的中上协行业分类显示,公司所属的行业分类“34通用设备制造业”最新市盈率为30.31。公司当前的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防范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