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10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黄建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基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9月,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汕头市天汇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协议》约定,按时向公司支付了全部股权回购价款。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购深圳市联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汕头市天汇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事项全面完成,公司与深圳市联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股东于2023年3月签署的《联泰实业股权转让协议》相应终止;因公司持有的深圳市联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已按约定回购,约定的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终止。

2、2024年9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汕头市联泰潮海水务有限公司收到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汕自然资监(潮阳)[2024]第2号),其认为汕头市联泰潮海水务有限公司未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擅自非法占地建设污水提升泵站,决定处以6,440元的罚款并责令归还非法占用土地、拆除非法占用耕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目前,公司已经向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建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基华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黄建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基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建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基华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4-049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变更调整项目长期借款还款计划

提供子公司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汕头联泰关埠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埠水务”)、汕头市联泰潮海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海水务”)、汕头市联泰潮英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英水务”)和汕头市联泰澄海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海水务”)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是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关埠水务、潮海水务、潮英水务及澄海水务提供追加质押担保。公司已实际为关埠水务、潮海水务、潮英水务及澄海水务提供担保的借款合同金额分别为40,800.00万元、56,000.00万元、34,000.00万元、217,000.00万元(人民币,与本次追加质押担保的借款合同金额一致,下同),原借款合同合计金额347,8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且关埠水务、潮海水务、潮英水务及澄海水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一关埠水务、潮海水务、潮英水务和澄海水务拟各自向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申请变更调整项目长期借款还款计划,根据发放贷款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在上述子公司原借款合同项下以对应持有的子公司股权向其提供追加质押担保,对应借款合同约定的本金数额合计347,800.00万元,且无反担保情况,最终还款计划及质押比例以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变更调整项目长期借款还款计划提供子公司股权质押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合同范围内以持有的相应子公司股权分别向各自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追加质押,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质押的相关事宜及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以持有的相应子公司股权分别向各自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追加质押,是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供的必要担保,调整项目长期借款还款计划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可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缓解子公司还本付息资金压力,以支持子公司申请变更调整项目长期借款还款计划,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在原借款质押合同项下以持有的相应控股子公司股权分别向各自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追加质押。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8.84亿元(其中:已获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内尚未使用的额度4.2亿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54.64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8.45亿元(其中:已获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内尚未使用的额度4.2亿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54.25亿元)、公司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39亿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0.39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3.28%、192.01%、1.27%。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4-048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超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3张。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审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变更调整项目长期借款还款计划提供子公司股权质押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申请变更调整项目长期借款还款计划,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以持有的相应子公司股权分别向各自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对原借款合同提供追加质押担保。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变更调整项目长期借款还款计划提供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4-047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勲先生召集及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变更调整项目长期借款还款计划提供子公司股权质押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申请变更调整项目长期借款还款计划,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以持有的相应子公司股权分别向各自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对原借款合同提供追加质押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质押的相关事宜及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变更调整项目长期借款还款计划提供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0”)。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4-050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下午2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时公告及相关附件。公司也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披露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投资者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6:30

(二)登记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4年11月11日下午16:3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联系人:林锦顺

电话:0754-89650738

传真:0754-89650738

邮编:515041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