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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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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65版)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4-038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4-036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引力传媒”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衍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2024年9月2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经完成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的审核和登记。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相应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第一章总则,第六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786.29万元。”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46.29万元。”

2、第三章股份,第二十条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6,786.29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全部为普通股。”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6,846.29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全部为普通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具体事项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4-037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引力传媒”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雄凯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4-039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世茂大厦B座12层-视频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8日

至2024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由独立董事肖土盛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原件,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委托人应出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三)登记地点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联系人:穆雅斌、刘畅

(五)联系电话:010-87521982 传真:010-87521976

(六)电子邮箱:zhengquanbu@yinlimedia.com

(七)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世茂大厦B座12层 邮编100022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