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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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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24年9月30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350,724股,两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13,211,3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7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8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莱特向光明乳业控股定向增发股份的议案》《关于新莱特向a2定向增发股份的议案》(详见2024年8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2024年10月8日,本公司接到新莱特通知,本次定增已完成(详见2024年10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健福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韬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健福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韬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健福 会计机构负责人:章韬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黄黎明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临2024-038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与光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本议案涉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故关联董事陆琦锴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与光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青海小西牛生物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小西牛生物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中心广场支行申请流动资金信用借款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为3.10%。

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办理与本次借款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下转475版)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