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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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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债券代码:118050 债券简称:航宇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2024年9月17日,卢漫宇先生因年近退休且身体状况欠佳,申请辞任公司总经理、董事职务,辞任前述职务后,继续在公司担任销售顾问职务;

2、2024年9月17日,因公司上市后已实现稳定运作和发展,同时根据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的相关要求,陈璐雯女士申请辞职务任公司董事,辞去董事职务后,不再在上市公司任职。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冬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先敏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张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冬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先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冬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先敏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7

债券代码:118050 债券简称:航宇转债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上午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交流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05日(星期二) 至11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gzhykj.net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12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具体安排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上午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张华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刘朝辉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诗扬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黄冬梅女士、独立董事范其勇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12日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05日(星期二)至11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ir@gzhykj.net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电话:0851-84108968

邮箱:ir@gzhykj.net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5

债券代码:118050 债券简称:航宇转债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及种类: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四川德兰航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拟采用即期、远期、掉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进行汇率风险对冲,用于管理进口原材料、出口销售和海外收付汇导致的外汇风险敞口。

●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在任一时点用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其他货币),交易保证金可用公司在合作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代替,占用的银行授信及保证金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更好地应对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低财务成本,规避与防范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衍生品交易,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性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国际业务规模逐年增长,相关国际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币种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增加。为降低财务成本,规避与防范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采用即期、远期、掉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进行汇率风险对冲,用于管理进口原材料、出口销售和海外收付汇导致的外汇风险敞口。前述产品或产品的组合为套期工具,外币资金、外币结算的应收账款和在手订单为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御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可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锁定购汇和结汇成本。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在任一时点用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其他货币),交易保证金可用公司在合作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代替,占用的银行授信及保证金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交易方式

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即期、远期、掉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或是上述标的组合。

(四)交易对手方

交易对手主要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国有及股份制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开展该业务的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在任一时点用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其他货币),交易保证金可用公司在合作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代替,占用的银行授信及保证金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风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是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标的市场流动性不足,缺乏合约交易对手而无法完成交易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性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带来因交易或管理人员的人为错误或系统故障、控制失灵而造成的操作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按时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运行过程中,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会产生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原则:公司树立以“保值”而非“增值”为核心的汇率风险管理目标,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交易操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及内部管理、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为公司提供科学严谨的投资策略和建议。

5、持续跟踪汇报机制:公司执行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如出现投资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的,将立即采取措施并按规定及时披露。

6、例行检查:公司内外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7、定期披露: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利率变动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具有可行性。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公司经营所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外汇利率、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公司制定了相关内控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地促进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4

债券代码:118050 债券简称:航宇转债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之规定,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捷女士主持,本次与会监事共3名,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监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公司经营所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外汇利率、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公司制定了相关内控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地促进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航宇科技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航宇科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3

转债代码:118050 转债简称:航宇转债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中信证券作为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项目的保荐人,原指派李良、魏宏敏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现由于公司已于2024年9月10日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工作,作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委派李良、梁勇为公司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中信证券现指派梁勇接替魏宏敏担任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李良和梁勇。(梁勇先生简历参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对保荐代表人魏宏敏先生在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保荐代表人梁勇先生简历:

梁勇,金融学硕士,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球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董事总经理。曾负责或参与了桃李面包、益客食品、喜临门、九牧王、安正时尚、彩讯股份、金时科技、舒华体育、玉马遮阳、中科微至等首次公开发行项目,航宇科技、桃李面包等可转债项目,海宁皮城、贵人鸟、天康生物、新纶科技、桃李面包、世运电路、惠达卫浴、安奈儿、泰和新材、鹏辉能源、益客食品、丰元股份等再融资项目,隆平高科战略投资及再融资、泰和新材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