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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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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4-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 利润表: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

(1)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8,571,180.68元,增幅为171.18%,主要系超材料业务销售回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8,948,101.24元,减幅为286.33%,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龙生科技股权转让款,以及年初至报告期末支付709基地设备款及工程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本年度未决诉讼司法冻结资金3107万所致。

(3)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719,262.19元,减幅为1189.18%,主要系本年度回购公司股票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超材料业务实现收入126,697.93万元,同比增长25.78%。

2、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测试中心顺利通过国家CNAS扩项资质认定。认可检测能力范围从最初的“超材料电磁特性试验”能力,进一步覆盖到力学性能试验、环境试验、几何检测、无损检测、热学检测能力。同时,超材料检测中心还获得了CNAS实验室所认可的计量检测能力,包括力学测量设备、温度测量设备两大类检测对象共计12项标准。这一系列CNAS检测能力的扩项与资质认定,标志着公司在超材料全产业链各工艺环节的检验检测能力全覆盖。

3、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顺德产业基地项目的投入金额,在原计划投入金额175,182.33万元的基础上追加61,395.01万元,调整后投入金额达236,577.34万元。未做用途变更的募集资金140,237.51万元将在募集资金专户中进行存储和管理。公司将继续积极挖掘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审议和披露程序,并尽快实施新的投资项目,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4、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尖端与某客户签订了合计78,864.68万元的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签订了合计3,785.40万元的超材料产品研制合同,两者合计82,650.0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超材料产品批产合同以及研制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5、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3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0月17日。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54,587,862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5,076,810股后的股本总额2,149,511,0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3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实施原则,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500,836,075.12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若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栾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栾琳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若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栾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栾琳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4-071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19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20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1年2月26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1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2021年3月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0名激励对象授予898.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3.25元/股。公司已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七)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23.25元/份调整为23.115元/份;鉴于激励对象提交放弃行权相关《激励对象声明函》,自愿无条件放弃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的行权,由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指标达触发值未达到目标值导致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无法行权、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不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50名激励对象因其已从公司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136,860.00份。

(八)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离职、11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中近2次半年考核有1次为B/C、1名激励对象为公司现任监事、公司2023年度业绩指标达触发值未达到目标值,公司需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73,742.00份。同时,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8人,可行权股票期权共1,369,398.00份。

(九)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二、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3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10月17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法和调整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

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该公式,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如下: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23.115-0.2324509≈22.883元/份

三、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程序、调整事由、调整结果和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4-072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启技术”)于 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等额置换转入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一般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66,900,415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9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56,236,690.0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7,763,309.96元。该等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17]8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调增了709基地的投资,经过上述调整后剩余未做变更部分,公司会尽快找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并在履行必要程序后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存于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为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涉及款项,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流程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额度,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执行审批程序。

2、业务部门具体办理支付流程时,根据公司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

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履行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手续。

3、财务部按月编制当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台账,完整留存相关票证、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相关审批程序等资料,并于次月将上月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到公司一般账户。相关台账及资料按月汇总并定期抄送保荐代表人,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公司募投项目。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等额置换转入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一般账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持续督导机构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持续督导机构对光启技术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4-073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业绩、未来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下午15:30-17:00在进门财经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在进门财经平台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参与:

(一)网络参会

1、APP/小程序:

进门财经APP/小程序,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光启技术2024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点击进入会议。

2、PC端:

打开网址: https://s.comein.cn/AKM7z(如无法加载PPT请检查Flash插件)

3、报名二维码:

(二)电话参会(需提前通过上述网络参会方式报名)

可选择接入以下号码

+86-4001888938(中国大陆)

+86-01053827720(全球)

+886-277031747(中国台湾)

+65-31634284(新加坡)

+1-2025524791(美国)

+44-2034816288(英国)

+852-57006920(中国香港)

参会密码:424010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若鹏博士、董事兼总经理栾琳博士、董事季春霖博士、独立董事周小楠女士。

为充分了解投资者诉求,提高本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现向投资者提前征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相关问题。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下午15: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kc-t.cn。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8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于2024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2、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10月17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现对行权价格作出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23.115元/份调整为22.883元/份。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4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该事项。

公司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

查意见。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4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9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于2024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4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4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